身口意三業統一了,才能得受用的(江如云)
身口意三業統一了,才能得受用的
法王阿王諾布帕母在《子必依論》 - 《修行人的十種表面》當中告訴學佛弟子們:“言行不一,指導他人為表面”!
這第十種表面講的是當今許多修行人的一大病端,這跟第九種表面功夫“若不按法而行反而教人乃為表面”,有所不同。這第十種表面直指當今衆多所謂的修行人、佛弟子、甚至是出書立著講經論法的所謂善士、大師等等,并不具備“上師”的身份資格,但經常以修行人的身份對他人所言、所想、所做多有指導。這種時候,當指導他人者自身言行不一時,這時你的指導就成了“表面功夫”了!
什麽是言行不一?言行不一是指語言和行爲不一致。說一套、做一套!當言語中顯示出對學佛、對上師多麽虔誠謹持而合格,但是這些也就是言語上的一百分,落到真實處,其實的禁不起細細考究時,這就是言行不一了!這樣的言行不一爲什麽是表面?爲什麽無法產生真實的受用?
我們一起想想《受用論》當中所開示:“修行學佛的人以修煉功行(功夫和行持),產生法益、智慧開敷、神通爆發或相應覺受,稱之為受用。為了通過修行而得相應又合法的享受受用(相應受用),佛門的受用是直指密宗精髓三業受用而論,我們學法最關鍵的是身口意三業的受用,意業總攝身口兩業,故受用之起,乃為意業領先,身口同行。身與口均必須由意念做出決定以後,身和口才開始起用。凡是學佛修行,你要想得受用,都不能脫離身口意的,(要得受用也是意業造成的,身口同行),乃至於一切宗教和世間之一切,無論你做什麼事情,世間上的成功或失敗,光明黑暗均為三業所指示的行止,也為三業所包容。”
“修行三業儀軌瑜珈之母法中有『一業不應,萬法不應』之定義誦語,如果說身口意只要有一業不相應,所修的法都是不(相)應的。在密乘修法中,首先要修【瑜伽根本法】,瑜伽就是三業相應,三業就是萬法的一切精要,身口意就是我們所要得到一切成功與否的最重要的樞紐,修行的把柄。三業相應為萬法之母,所謂萬法之母就是說無論你學什麼法,你丟掉了母法就不可能有受用的,也就是說一切法之所能得到受用,必須由我們的身體行動、語言會話,在思想的指示下,身口意三業統一了,才能得受用的。”
看清楚了嗎?『一業不應,萬法不應』!當我們的“言”與“行”並不一致的時候,是你的“言”(也就是口業)與佛、與金剛上師相應?還是你的“行”(也就是“身業”)與佛、與金剛上師相應?更進一步問你:你的“意業”是向你的“言”靠攏還是向你的“行”靠攏?説不通了,對嗎?當你“言行”不一致的時候,你的身、口、意三業已經沒有任何與佛、與金剛上師相應的可能了!這個時候,不論你如何形象端正、言辭有力、表顯虔誠,端起一個入門多年的師兄師姐形象來教導初入門者、或是自己的親朋後輩,都是一種表面功夫,生不起實際受用。因爲只要言行不一就不可能三業相應,不能三業相應而想有真實受用,就是緣木求魚,無有可能!!就是這麽簡單,沒有折扣的鐵律!
帕母法王開示的《修行人的十種表面》,句句如對我們修行人痛下針砭,但不如此,我們愚癡衆生如何一條一款的看見自己所犯諸多弊端?帕母法王字字句句都是法義珍寶,輕易一句都不要放過!這修行人的十種表面,以現代文字所著,正就是讓所有衆生可以沒有文字障礙的學習,其内涵法義既深且廣,真正是深者見其深、淺者見其淺,不可不再三學習,時刻用來檢視自己。
法王阿王諾布帕母所著的《子必依論》就是萬法之母之母!
最後,以“不依不學不行《子必依論》,無論何人修習何法,要想了生脫死,無非是白日做夢,不可能成就的!”與眾分享共勉!
願諸衆生精進修習,依止而行道,遠離徒勞行!!
江如云
本站註: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一切法義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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