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正普懺悔文(2023年2月7日)
懺悔文
諸佛菩薩和諸天護法在上
弟子罪不可赦!發露懺悔!
佛陀師父和佛母涅槃後,自己有幸能在聖跡寺大殿值班。當蔡鎮美和楊慧君在鬧殿時,我站在佛母那邊的角落裡,一邊念佛號,一邊難過流淚!現場那麼混亂,我又離得那麼遠,怎麼能看得清楚,又怎麼能知道事情的全部?我是事後知道出家師被打傷,才知道她們動手打人了。因為現場蔡鎮美鬧出的動靜更大,我想當然的以為是她打的,下意識的以為楊慧君並沒有動手。就這無明的一念,才有了後來我的愚癡行為,愚蠢到死不足惜的罪業行為,成為了楊慧君的幫兇!助紂為孽!愚癡的我怎麼就沒有想到,總部公告會把沒發生的事硬安在一個人身上,會冤枉一個好人嗎?我真是個混蛋!
在這種時刻,不要說是在神聖莊嚴的內密壇場,就算是普通人家的父母離世,在這樣的特殊時刻,也不應該做出這樣的事!簡直是大逆不道,天理不容!!可她們就敢做了!楊慧君事後還百般狡辯,到處喊冤。而我居然愚癡造業,助紂為孽!在這件事上我沒有任何理由狡辯,只有跟諸佛菩薩和諸天護法懺悔!向總部和所有人懺悔!因我的無明愚癡行為,給了楊慧君與總部對抗的底氣,給了她死不認錯,繼續狡辯的所謂證據,給了她繼續矇騙不明真相人的依據!這是我最不能原諒自己的地方,這將會害多少眾生!罪不可赦!!死都不足以!
現在,我想問問楊慧君:你敢把自己做過的錯事如實寫出來給大家看嗎?不為別的,就為了利益眾生,引以為戒!你敢嗎?你不是覺得被處理得冤枉嗎?好!我們就事論事,我問你:你應該知道當時只有報名值班的人,才能留在聖跡寺,其餘人必須在法會結束後離開聖跡寺,對嗎?身為仁波切,你是不是應該帶頭遵守寺規,立即離開,而你沒有!聖跡寺出家師一而再,再而三,耐心的請你們離開,後來逼不得已,拿來值班報名表核對現場人員。你們卻還是拒絕離開,並跟出家師爭辯咆哮,推推搡搡,撒潑打滾,現場一片混亂,嚴重影響了值班人員念誦佛號和大殿的莊嚴肅穆。原本在大殿我們連走路都輕手輕腳,你們卻大聲咆哮,動手打人,撒潑耍賴,拒不離開,最後是被護法架出去的!在這個過程中你敢說沒有爭辯?你敢說沒有動手反抗打人?
總部公告絕對是利益眾生,保護眾生的啊。正如尊者所說“總部公告所說都是事實,而且總部的決定也是非常正確的,大家要知道,總部的聖德們是不會去錯因果的,不然也就過不了聖考,成不了聖德!所以,有人懷疑總部的聖德們,而去相信某一個凡夫眾生。這種人我只能說是極度愚癡,或者本來就是故意來破壞佛法的人妖!這麼簡單的問題,這麼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的話,你們想一想,所謂的學佛修行,不是白學了嗎?不是騙人嗎?因此,這個事情的出現,反映出一些人的知見有問題。”
對照自審,如雷轟頂!發現自己罪業之重,遠非懺悔能消掉!在楊慧君的問題上,自己愚癡造業,被她利用。要說明的是,我與楊慧君並不熟悉,更無交往,我不在她的任何群裡,更不知道,她後來把我的文字截圖,作為沒有打人的證據到處散佈。直到最近有人告訴我她的做法,我才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下大罪了!與魔共舞,形同妖魔了!因我的愚癡,令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相信楊妖的話,質疑總部的公告,質疑總部的聖德們,質疑聖跡寺,甚至失掉了修學如來正法的信心!
我這個孽障都做了些什麼?而且之前居然毫無察覺自己的罪業!!說明我看公告只是走過場,並沒有從心底裡明白總部公告的公證性和嚴肅性!完全忽視公告,用凡夫意識思考問題。我愧對佛恩,我不配做一個佛弟子!世間法上有以死謝罪,可我以死都不能謝罪啊!
所以,懇請總部依法對我做出懲戒!請求撤銷我的段位!也懇請佛菩薩和護法,慈悲加持所有因我罪過行為,而質疑公告和退失信心的師兄師姐們,不要上妖魔的當!願這一切的罪過由我一人承擔! 千萬不能退失修學如來正法的信心!百千萬劫難遭遇的殊勝法緣,一旦失掉,將痛苦無期!!
我已經深深知道自己的罪業深重!再怎麼懺悔,也消不掉我犯下的罪過!希望大家以我為戒,多看公告,明白公告,多聞法音,隨時提起正念和警覺心,不要上魔的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才能不錯因果!
全世界唯一一個內密壇城就在聖跡寺,這裡是無比光明無私的,是所有想成就的人都想去的地方!誰說不要去聖跡寺,誰必定是妖魔!
希望我的懺悔,能讓被楊慧君迷惑的師兄師姐們醒悟;希望楊慧君也能及時醒悟,不要繼續無明造業了,知錯就改,才不枉費佛陀師父的教導!因果不昧,回頭是岸!
我發誓以上所說都是發自肺腑,句句屬實,沒有妄語!若有假話,將終生窮困潦倒,不得成就!
願這一切罪業由我一人承擔!
懺悔人:釋正普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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