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因緣,不算犯戒”對嗎?(沁星)
“婚外情是因緣,不算犯戒”對嗎?
戒律是佛陀制定的。作為學佛修行的佛弟子,任何情況下都應嚴守戒律,不可有犯。然而,有些為人師者,把戒律看成兒戲,自己犯戒無畏,弟子犯戒無視。這樣的上師,還坐在法臺上引用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語,滔滔不絕地高談闊論,講解如何修行解脫。試問這樣的為人之師者和他的弟子能成就嗎?
據我身邊有一位學佛同學蘭某(化名)回憶,他曾經拜了一位有名氣,並且有眾多弟子的邪師的往事,內心追悔莫及。
他說,有一次他出於同學情誼,幫助一位初中女同學調動了工作,對新的工作她非常滿意。後來,這位女同學因與丈夫不合離了婚,帶著一個幾歲的孩子,生活比較辛苦。做為同學,他看到這種情況就經常主動幫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這樣長期以往,這位女同學就對他產生了情愫,提出了男女之間的要求,他當下拒絕了。他告訴同學說,他有家庭,而且他是學佛的,這是犯戒的,千萬不可!
後來,把這件事兒原原本本地報告了這位邪師,這位邪師對他說:“不要讓你愛人知道,你願意也可以。”
他問道:“這不是犯戒嗎?”
邪師對他說,這是你們的因緣。
他聽上師都這樣說了,自已內心本因怕犯戒才壓下去的小心思也就再次翻了上來,以緣分為藉口,倆人便發生了男女之事。
後來他發現,原來修行曾產生的一點境界完全消失,並且災難重重。再後來,聽聞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法音後,學習了至高法著《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對照反觀自省,知道是犯戒了,明白了戒律是學佛修行鐵定的原則,是一絲一毫都不可以破的。如果佛弟子觸犯戒律而不當下悔改,就好比一個人赤足赤手站在地上去觸碰高壓線,只能被燒殘燒死!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中說:“認可破三乘戒律。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我們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必須注意,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就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
因果業報,絲毫不爽。作為佛弟子,就必須按照佛陀教戒,嚴謹行持,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只有這樣,才能今生成就解脫,脫離輪回之苦。
撰文:沁星
轉載自:幸福圓滿人生 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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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註: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一切法義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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