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之財可以隨便花嗎?(靜心)
意外之財可以隨便花嗎?
《大莊嚴論經》卷第六記載,一天,佛陀發現路邊的草叢裡有個東西,對身旁的阿難說:“ 阿難!你看,那裡有大毒蛇。”
阿難探頭一看,回過頭來,回答說:“是啊,世尊,您說的沒錯,這種東西的確是最兇惡的毒蛇。”
這時,恰好有個農夫正在田裡幹活,看到佛陀走過來。就雙手合十,向佛陀頂禮內心很是尊敬。等佛陀和阿難走過後,這個農夫很好奇,就走到剛剛佛陀和阿難駐足的草叢邊,伸頭一看,他驚呆了,這可是金燦燦真實的黃金啊!怎麼會是毒蛇呢? 這豈不是上天對我的恩賜嗎!於是農夫便高高興興將黃金全部拿回家。

貧窮的農夫一夜暴富,一時間,鎮上的人議論紛紛,結果一傳十,十傳百,消息也很快地傳到宮廷。宮廷有人懷疑農夫是不法謀財,才會一夕致富,便報告了國王,國王便派人將他逮捕入獄,要以國法治罪。
農夫想起此事,悔恨萬分。在獄中反復地自言自語:“世尊說是毒蛇,阿難尊者也說是惡毒蛇啊……”獄卒聽到與佛陀有關,不敢怠慢,將此事稟報了篤信佛法的國王。國王喚他入見,問他:“你為什麼說,‘世尊說是毒蛇,阿難尊者說是惡毒蛇!’呢?”。
農夫跪在地上後悔地說:“那天,我在田裡幹活,正巧聽到佛陀與阿難尊者說草叢裡有毒蛇,今天我終於明白,這些黃金真是害人不淺的毒蛇!”
於是,國王就去專程向佛陀求證,佛陀說,確實從那裡經過時看到有黃金。國王驚奇的問道:“世尊,為什麼這些黃金您說是毒蛇呢?”佛陀告訴國王,這是因果關係。有的人得到意外之財,是往昔種的善因今生因緣成熟了的果報,而有的人往昔中並沒有種下福報的因,如果得到意外之財不能施捨,而是自己揮霍了,就會得不償失,如同毒蛇。
國王求證佛陀後,知道農夫恭敬佛陀 ,並懺悔已過,所以只沒收了他的財產,並對他進行了懲罰,之後便赦免了他的罪,恢復了他的自由之身。

讀了這個公案故事,我深刻認識到,要增加自己的福報,不是靠上天的恩賜,而是靠種善因才能結出福報的善果。如果往昔、今生沒有為眾生付出的心行,就不會種下增福報的因種,也就不會有大福報的果報,即便一時得到意外之財,也會稍縱即逝。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自己或是身邊的人偶爾會獲得一筆不小的意外財富。那作為佛弟子的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意外之財呢?這是我們應該思考的。
首先,如果意外之財是從不正當的管道獲得的,即非法所得,如貪污受賄、偷盜、搶劫、強買強賣等。這種不義之財,絕不可取。否則,必然受到因果的懲罰。即便今生僥倖逃過了國法的制裁,來生必受到淒慘的惡報。其次,如果意外之財是通過既合法又合情理的管道獲得的。如財產贈與繼承、征地補償等,這種意外之財要合理使用。要保持勤儉節約的作風,盡最大可能回饋社會,多放生,多做利益眾生的事情。其二,如果意外之財獲得的管道雖然不違背法律,但如果遇到別人丟失的錢財或來路不明的錢財,一定不要升起貪念私自裝進自己的腰包,更不能肆意揮霍,應通過正確管道找到、歸還失主或交公安機關處理。因為丟失錢財的人,在很多情況下是急需的,如家人生病急需這筆錢交醫藥費,再如生產經營急需這筆錢等等。如果我們占為己有,往往會給眾生製造困難,那就無形之中種下了惡。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幾句肺腑之言》中說法:“千萬不可以執著人世間的一切假像,尤其是不可以錯因果,地上擺著金子,都鋪在那兒,它不是我們的撿不得,知道嗎?絕對撿不得!”其三,如果意外之財是通過既合法又合情理的管道獲得的。如財產贈與繼承、征地補償等,這種意外之財要合理使用。要保持勤儉節約的作風,盡最大可能回饋社會,多放生,多做利益眾生的事情。這樣,才能種善因結善果,獲得大福報。
事實上,金錢、財物的本身“非善非惡”,關鍵在於它的擁有者能否合理地獲得它、使用它。若能將錢財運用在利益眾生上,則金錢、財物就不再是毒蛇,而是菩提道上的增上緣。
作者:靜心
編輯:去一塵
轉載自:幸福人生新視野 公眾號
https://mp.weixin.qq.com/s/OLU-n4AJwlW_5bLfDwQwhg
本站註:佛弟子修學如來正法的知見與受用文章,其內容可能有若干錯誤,故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一切法義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為依歸。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