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被小沙彌比得醜陋至極(去一塵)
大人物被小沙彌比得醜陋至極
最近,我在香港“亞洲週刊”讀到一篇專訪文章,專訪的物件是當今佛教界一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專訪中,這位大人物竟對記者說:“我要強調的是,我們是佛教徒,不能大量傷害生命”。又說:“我在六五年曾戒過肉,二年後肝有問題,醫生建議吃肉,我吃肉非常少。”
我讀到這裡大為震驚!按照這位大人物所說,佛教徒不能大量傷害生命,那麼少量殺生就無罪了?出家人吃肉多才犯戒,吃肉少就不犯戒了?!
“不殺生”是五戒之首,無論在家、出家的佛弟子都不可犯。不吃葷腥是出家人必須遵守的戒律。戒律是釋迦佛陀制定的,無論地位多高、名氣多大,也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嚴持,這是鐵定的佛教教規!
縱觀古今中外的高僧大德無一不是嚴守戒律的典範。有這樣一個公案:佛在祗園禪寺弘法,有兩個小沙彌結伴遠道前去聽法。正值暑期炎熱,這兩個小沙彌忍饑挨餓,一路上連水都找不到來喝,眼看就要餓死、渴死了。這時,兩人見路旁有個小水坑,只是水積已久,裡面生長出很多細蟲。一個小沙彌說:趕快喝,留下性命去聽佛法。另一個小沙彌說:"裡面有生命,喝了就破戒了,既已破戒,見佛又有何裨益?"結果,不喝水的小沙彌最後渴死了,但他的識神卻往生到三十三個天國忉利天,成為佛前持香供奉的神祗。而飲了水的小沙彌最後千辛萬苦到達祗園禪寺,禮佛後哭著訴說同伴慘死的情景。佛說:我已久知。你看我座前的持香侍者就是你的那個同伴。你不奉我戒,聞法何益?
而當今這位赫赫有名的佛教大人物與寧渴死也不肯飲水而破殺生戒的小沙彌形成了鮮明對比!這位“大人物”自己說他是半個佛教徒,其實,他根本就不具備一點佛教徒的成分。他為了保他的肝,要吃眾生的肉,還告訴眾生可少量殺生?!這是末法時期魔子魔孫混進佛教隊伍的典型代表!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說“認可破三乘戒律”、“認戒律不需全部守”是邪惡見。也就是說,如果認為所受的三乘戒律是可以破犯的,在某種因緣下或特殊修法下可以不守三乘戒律,則無疑是披著佛教外衣的左道旁門。作為佛弟子,無論什麼條件三乘戒律都不可破, 只要受了某個戒,就得不折不扣的守,不能認為只守其中一條或部分戒條,某些戒條可以不守。關於這一點,任何人包括高僧、聖者、法王等都必須執行,否則,不僅是邪,而且是惡。
戒律是學佛修行人的盔甲,是無上菩提之本,在戒律面前不容許方便行事。一個破戒的人,即使自認為佛學造詣高深,最後也會成為不可教化者。虛雲老和尚說:“若不持戒而修行,無有是處。” 只有嚴持戒律才能生定,有定才能生慧,有了智慧才能超凡入聖,了生脫死。
那麼,這位亂講佛法、破戒犯戒的大人物,他的言行正應了釋迦牟尼佛涅槃時的預言,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所以,大家在學佛修行的路上一定不要僅憑某個人有較高的地位和名氣,或弟子眾多,就盲目拜師,而應該依照佛陀教規,依止那些嚴格持戒、有聖證量展現的真正聖德之師學佛修行,才能增益福慧,成就解脫。否則,拜錯了師,或發現拜的師不守戒律、亂講佛法而不馬上遠離,必同沾黑業而墮落。《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中指出:“認依錯亂未通佛法之師不另求良師。”就是認依錯亂不通佛法、對佛法一竅不通的師。當弟子已經發現了這個師的罪過,卻不趕快離開,另外去求真正依教如法正確的佛教之師,還照常跟隨依止錯亂佛法的師,這就種下了終生墮落的種子。此時此刻應該立刻另求良師真大德,否則必墮三惡道中。
撰文:去一塵
轉載自:幸福圓滿人生 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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