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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佛弟子恭聞羌佛法音,修學如來正法,而獲諸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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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僧寂後肉身大神變 開創佛史圓寂新篇章

印證解脫法源就在羌佛處

祿東贊法王得大成就

大樂輪門開頂約一英寸寬,生死自由

祿東贊法王修學正法生死自由

寫下“拜別文”,落筆剎那,瀟灑圓寂

大西拉仁波且大放虹光

身放虹光18時後仍熱氣騰騰

侯欲善參觀極樂世界

彌陀說法交代世人解脫本源羌佛處

西方佛國天窗開

群情沸騰,人們驚喜得難以自持

趙玉勝往升中品中升

羌佛傳大法,癌末病人解脫成聖

王程娥芬成就顯赫

無呼吸功能還活著能講話

劉惠秀坐化圓寂殊勝

五彩祥雲吉祥渡往西方

籃秀櫻居士往升淨土

得百棵堅固子與鋼骨

修學正法得解脫

羌佛降世傳正法,佛子依行得解脫

運頓多吉白菩提會-智慧分享(第一卷)----恭讀 第三世多杰羌佛《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心得[微塵]

恭讀 第三世多杰羌佛
《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心得

    至誠頂禮感謝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為眾生們傳下了至為關鍵重要的法寶。恭讀過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對照反觀自己接觸修行學佛六年多來,口口聲聲自以為在修行,是在利益眾生……真只有「慚愧愚痴」四字足以形容,真是錯誤的理解自己,相信自己。每天的起心動念,行為造作之一切,無不常違犯這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也難怪自己修行學佛數年來,落入了空洞表面,不得受用,取不到福慧增長,更遑論成就解脫了。感謝仁波且師父指示要求弟子們必須好好認真恭讀這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並紮實的寫下心得,讓弟子能更加深刻的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知見及行為,並好好深自懺悔,下定決心一定要改過!
 
    以下每一條款均是弟子曾經認同、同意、執行的,今在諸佛菩薩前,在仁波且師父前深深反省、懺悔,祈求 諸佛菩薩原諒弟子的罪過!
邪惡見部份:
第三條,認可破三乘戒律。
    弟子多年來未能以嚴謹的戒行來要求自己,時常持戒知戒而犯戒,罪障深重。連最基本的五戒、十善、四無量都未能嚴持,更遑論三聚淨戒……等等戒律。其實「修行很簡單,簡單就是真心,真心就是依教奉行」,不過弟子慚愧願力不堅,戒行鬆散,愧對 諸佛菩薩!
第六條,認弘法可冒稱佛菩薩。
    當初追隨前師,前往果洛取得認證,但自己還是徹徹底底凡夫一個,卻依指示公開登報宣傳,甚而違背佛旨舉行坐床……此一切荒唐邪惡的行徑,弟子深深懺悔!
第二十三條,認地位身份不認了義。
    以前追隨的師,由於其認證的地位相當高,而我們不從正確的了義上去識別,不是應對佛法義理去判斷是否正確,僅僅因為他的外表身份地位就認為他的講法是正確的,弟子違犯此邪惡見。
第二十九條,認修行放在明日做。
    弟子以往修行態度懈怠散漫,偶有今天累了不修了吧,明天再修。或:「哎,今天我玩一玩,明天再做功課吧。」等等念頭生發,早已種下了墮落輪迴不得解脫的緣起種子,落入邪惡見。弟子未能生起真正的無常心、堅信心與出離心……未能依八基正見次第而深入行持,只是空口說之未能落實於實際的行持,深深懺悔!
第三十條,認說假話騙眾生之師。
    為人之師者說假話來哄騙眾生,哄騙弟子,說是善巧方便,有這種行為之師已入邪惡見,弟子曾經予以認同也同樣造就了邪惡見。
第三十四條,認助邪師惡行是護法修持。
    弟子以往曾追隨的師父,已經行邪惡之行,不合佛教法規,作弟子的我不但不離開,卻反而大力協助這種上師去做這些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的事情,還認為自己是在護法,已造就邪惡見。
第三十八條,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者。
    以往追隨的師,對徒弟稱自己是某大德轉世,是某 佛菩薩,是大聖者。弟子我未明法理,錯將自吹、凡夫心識之師當作佛菩薩,同時大力向各地共修善信們鼓吹要視其為大摩訶薩,必須三業相應,必須依《上師五十誦》嚴格恭敬對待之,不能有任何疑慮之心……等,進而造成善信們嚴重傷害,造就了此條邪惡見。
錯誤知見部分:
第一條,認遷意修當禪修。
    弟子我往昔曾於三業之語業犯這一條。動輒口頭上就說修行要有菩提心、四無量心、十善……,而非住遷意修,遷轉把持固定理念意識入於行持,把自己的意識鎖住,轉在行為中,照著去做、去實行、去履行利益眾生的事業,去實行法務的觀想,去實行具體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完全是空洞的理論,走過場式的修行。
第三條,認結手印念咒為修法。
    以往包括我自己在內的絕大多數善信,終日有時間就結起手印持念咒語,口口聲聲說自己在修法,現今方知,這是錯誤的,這不能代表修法。凡修法除了咒語、手印,還有法器、觀想、方向、時間、法本中的完整軌程。
第四條,認修法是修行。
    以往弟子錯把修法當成是修行,認為只要認真修法就能成就,這是錯誤知見。今方知修法就叫修法,修法不是修行。修行是大悲菩提心、戒律等的實施。
第七條,認上師可對弟子無理要求。
    以往根深蒂固的認為,師教弟子「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故當前師對一些師兄姊當眾無理的責罵或要求時,還勸說這是師之苦心,完全要心存感恩。現方知,上師無權對弟子無理要求,如果上師是聖者(至少已經證到六部金剛力最上乘兩部的聖者方有資格施行),更要講法依法,不能有半點使弟子不理解致成身心傷害,聖者上師更要用道德無私攝化眾生。凡是認為上師可以對弟子無理要求,就是錯誤知見。弟子已然違犯!
第十七條,認為斷我執,不管他痛苦。
    弟子以前錯誤理解法義,為了斷掉自己的我執,不管其他人痛苦不痛苦,乃至不管親人們痛苦不痛苦,認為只要顧及他人的病、傷心,他人的痛苦就會把我牽掛住了,我現在就是不理他,這就叫斷我執。甚至有相當不對的想法:你要瘋就瘋個夠,等我成就再來渡你……這是錯誤知見。如今方知斷我執是要把自我的利益放在最後,他人的利益放在前頭,不要讓他人身心受到傷害悲痛。但一切出自菩提行,自我不可產生執著,這才是真斷我執的修持。
第十九條,認具正脈傳承都是正派宗師。
    以往認為只要具有正統的法脈傳承,就是正派的宗師了,甚而相當重視認證,殊不知一百個有正脈傳承的所謂宗師當中,只有極少數是真的。傳承是真的,但往往人的修持是假的。以往認為前師受 第三世多杰羌直接傳法,這就是正脈傳承,只可惜在當初的時空背景下,因果因緣使然,並無有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的問世,故而無從去對照,否則就會證實出是否屬於正知正見,是否屬於正派宗師了。
第二十七條,認不了義伏藏為聖物。
    前師曾從印尼帶回許多號稱伏藏的聖物,而我們總是跪啊!拜啊!殊不知那是不了義伏藏品。未經考證就認可不了義伏藏品為真伏藏品,這是錯誤知見。
第三十四條,認錯誤不當下糾正。
    鬆懈散漫的惡習,導致有錯誤非但不當下糾正,成為正見,反而時有縱容自己,矇蔽自我,以為沒有人知道,真是一個大蠢蛋!其實別人知不知道不重要,重點是自己不知道已經開始墮落了,沒有了戒體的保護,就算是善良的修行人,犯了戒同樣遭惡報,弟子要為以往的自欺欺人,愚昧行為做深深的懺悔!
第三十八條,認上師可索拿弟子財產。
    以往受師教,認為認同弟子的所有一切身口意,包括自己的身家財產生命等都是上師的,全部都要交給上師,同時也以此言論來教導其他善信,只要上師有需要錢或任何物品,都要想盡辦法去完成,弟子認同此觀點,造就了錯誤知見。
第四十條,認自讚炫耀是德人聖典。
    以往認同前師多次當眾炫耀自己是德人,是聖者,是典範,並大肆鼓吹與其相應,是錯誤的知見。
第四十一條,認子女不善導父母入正見。
    身為子女應該想盡一切辦法孝順父母,使他們高興,感化他們,善導他們,讓他們逐漸走入正見,走入佛法的道路,讓父母幸福。不過因進入學會修行以來,自己多處的邪惡見和錯誤知見行為,加上目前困頓情境,讓我的父母親深為傷心難過與擔憂,這是我的重大不孝!期望透過自己的深自懺悔改過,以修行獲得 諸佛菩薩的加持,走過困境,讓我的父母、妻子、親友皆能對修行學佛產生信心。
第五十條,認不實虛幻圖形是聖跡。
    以往受師教,經常會刻意留意身邊的景色現象,什麼看到一道紅光出現在我們的道場啦!什麼一朵彩雲又變成 佛菩薩像啦!什麼一道彩虹又出現圍繞啊!什麼做夢 佛陀又來給我摸頂啦!什麼月亮上有一圈叫佛光啦!什麼火化的時候出現 佛菩薩像等等,完全胡說八道,虛幻圖形,已落入了錯誤知見。
第五十一條,認密法最高。
第五十二條,認顯法最低。
    以往認為密宗佛法高得不得了,甚而看不起修顯宗的善士們,殊不知佛法八萬四千門各有應機緣起,只要不是邪教而是佛陀說的法就是好法。自身高傲狂大,其實對佛法義理什麼都不懂,自己真是凡夫中的凡夫,落入錯誤知見,愚蠢至極!
第五十三條,認病者不需吃藥。
    以往受師教,認為我們是學佛的人,病了不要吃藥,因為我們依靠 諸佛菩薩,佛法會加持病癒,甚至認為弟子會生病就是自己與師不三業相應,才會得不到加持,而導致病業現前……落入了錯誤知見。
第七十三條,認依上師五十頌敬假聖師。
    以往學會的各地道場皆要認真恭讀背誦《上師五十頌》,導致了幾乎全部的善信不敢去反對自己的上師,因為《上師五十頌》有規定,所以無論好的、無論壞的上師都不能反對。殊不知那要看你的上師合不合法度?是不是真正具師資的上師?而我們只是一昧的認依《上師五十頌》作為背景要求自己及其他善信恭敬於師,依人而不依法,落入了錯誤的知見。
第八十一條,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
    以往常有例發生,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所以他才活下來,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而我及善信們也深深的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甚而痛涕凋零,感恩自己能夠遇到如此偉大的聖者上師,殊不知自己已落入了錯誤知見。
第八十九條,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
    以往認為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乾脆不要工作了,只有辭職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甚至認為人世間的一切行業都是有業力的,沾染其中不易成就,也因此造成了學會有人包括我在內,為了與師相應,貫徹執行,紛紛貿然的辭掉了工作,造成現今基本生活上的困難,現回想起來,我們真是愚痴啊!殊不知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都一樣是依教奉行,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
第九十條,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
    以往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舉行皈依儀式了,就是佛教徒了。殊不知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大修行德。
    我告訴自己:「我這輩子是來混吃度日,吃飯穿衣,恣情縱慾,遊戲玩耍,把幾十年的陽壽光陰給打混過去,然後等著進棺材死掉?然後變動物,變?接續下一段痛苦生活嗎?我這輩子的父母、親友,往昔的親人們,如果我不及早自覺,我該如何覺悟善導他們?我不要看到他們變動物任人宰割,見他們傷心痛苦煩惱無法掙脫……」萬劫難得人身寶,更何況此生有正法可學,既然走上了修行這道路,就該拿出真心來修好行。希望我們都能不落入《邪惡見和錯誤知見》一百二十八條其中任何一條,否則就白修行了。
慚愧的佛弟子 微塵 拙筆
2010.04.19
本文摘錄自:智慧分享(第一卷)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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