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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時期正法衰,海量佛法娑婆失,祥慶羌佛住世來,法授佛子興佛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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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杰羌佛第三世

古佛降世、五明圓滿,三十大類無人可敵

極聖解脫大手印

是所有佛法中最高無上大法,快捷成就至寶

佛陀妙法無上寶

百千萬劫難遭遇,是渡生行舟、正見依怙

含攝了佛教的所有三藏、密典的精華要義

是所有佛教徒成就解脫的根本指南!

藉心經說真諦

法理高妙無比、妙義無窮、了脫至寶

邪惡見和錯誤知見

必執行的一種了生脫死證成就聖果的鐵定法規

學佛

至高法寶,不學此法難以成就

帕母所著六論

金剛亥母轉世所著解脫論著,法義透徹圓滿

揭開真相

在佛陀身邊所見,記實常人所不知的真相

古佛降世的背後

深入調查瞭解,找到鐵證事實

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皆是我們的親眷

我當馬上施救

菩提心

菩提心

菩提心首先建立在出離心上,也就是一個人要有真正解脫成就出離輪迴諸苦的心,他要深知輪迴苦不堪言,不但自苦,而且六道眾生如父如母均在無常苦痛中,知苦、欲脫於苦,他才會真修行,才會發出自利利他之菩薩行,菩提心方可誕生。

在修行中要時時落實菩提心的修持,因為菩提心是成道之根本。

佛陀說法,菩提心的真實之義是必然成道之因。凡行菩提道者,終結菩提之果。菩提心是廣義全攝一切大乘法之大悲渡生覺成菩薩地因。但由於眾生福報使然,佛法經代代相傳,遺漏法義。尤為至今末法時期,三界業海波濤洶湧,眾生如盲龜更難以項穿蕩動海流之木軛如牛鼻之孔,故而要得完美佛法難中之難。因此菩提縮水,所以由廣義逐漸縮成了狹義之菩提心法。菩提心分兩種,勝義菩提心和世俗菩提心,世俗菩提心又粗分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於願、行二菩提心之修持,又分情器四大和自身六大以及呼吸、耳根、眼根等內外壇城和儀軌誦文諸多修法。無論世俗還是勝義菩提心,而歸於七支菩提份才是最上妙完美的菩提心。本來菩提心是三界六道眾生個個有權修施的,但今大都眾生法緣不俱,故已執持化整為零縮水之菩提心修法。因此往往誤會成覺悟之心方可修之,或曰以菩提心為實相成就之境。當然,這也是存在的一部分,但卻遺漏了非覺悟之心的眾生而修菩提心之法。更重要的是,菩提心並非覺悟和非覺悟的心,而是學佛的三界六道眾生及法界諸聖生發的大悲願力,是以大悲心所實施的利益眾生成佛菩薩的實際行為,是覺悟和非覺悟,聖凡兩界的勝義愛心。對覺悟者而言,即是以自覺之證德證境正行正法弘法教化眾生,覺悟有情成佛道。對未覺悟者而言,即是以大悲之心發願眾生與我等皆共成就得解脫,幫助他人走入如來正法之道,願其成菩薩成佛。菩提心之法,對他而言是利他成就之德,由於利他之故而自獲德量,故對自己而言即成增益菩薩之因。菩提心之業相,是大悲體現之三業之實際行持。凡真修行者,無論凡聖,均有權發菩提心,也應該發菩提心。因為它不是聖人獨有的覺悟之心,而是大悲之行為,願自他覺悟的因種。菩提心之所攝並不只含十善、四無量、六波羅密、四攝,而菩提心所緣三藏密典及一切口耳心傳諸法,建立合法利眾渡生的大悲行舉。故知菩提心是廣義所緣諦相,對佛陀而言是三身四智,當體無上正覺菩提心;對菩薩而言是大悲弘法利生渡有情;對證悟者而言,是離絕諸相戲論,當體本來面目,即空妙有之諸法實相;對凡夫而言,是慈悲助益他人願其學佛解脫。

發菩提心,首先必須要有無常觀,對自我與眾生輪迴之無常流轉痛苦,生起覺觀無常境心,即發出離願,由是則建立出離心,我出離,眾生六道父母也出離,輪迴苦海難熬痛不欲生,為是願觀而生強烈恐懼所逼,時時欲求當下解脫,但明了其菩薩之行,方可快捷了生脫死,於是自我願作因地菩薩,欲求快速自覺覺他,則自然生大悲之心,由此菩提籽發。菩提心所發是建立在大悲心上的,故佛義云:「大悲之水澆灌菩提籽發,則樹茂果豐耶。」是此,菩提心自然建立。菩提心是成大乘菩薩之因,由菩提心之果,可得清純正見,依此正見,當深入空性真如,空性之修,於此則化世俗菩提心為三輪體空,即轉萬有為勝義菩提心也,有了菩提心,即修菩提行,成菩薩地。

修菩提心必須付諸於實踐,而不只是背誦行文儀軌、以空洞的發心和觀想叫做修菩提心。修菩提心,重在實施於深思我的身體無常,剎那變異,邁向衰老死亡。以十年觀察,四十年觀察,七十年觀察,於中對比相貌、皮膚老度變異,快捷進入生老病死,長恆輾轉受苦於輪迴,又觀由一少小兒時天真之歡,乳氣活鮮,然何今無童相,臉老皮老,力氣衰竭,時時多病,少小已無,無常將斃我命,親人老友,悉皆分段而死,猶如一夢,快將做完,心生大懼,則決心堅定,依戒而行,依法而修,入菩提心修雙運七支菩提心法:大悲我母菩提心和菩薩應照菩提心。於大悲我母菩提心修法中發大悲之心,修知母、念恩、報恩、慈愛、慈悲、捨貪、斷執。

知母:了徹三界六道眾生無始以來於輪迴轉折中皆我父母。

念恩:應深深憶持一切無始過去、現在於輪迴之父母,皆曾生育養育體愛於我,為我而勞累病苦,恩重如山,念其恩德,故思其父母之苦皆我之苦。

報恩:知父母為我而奉獻一切,現在他們於六道輪迴中轉折流離,受苦無盡,我此發心,施之於行,自覺覺他,渡脫父母,以為報恩。

慈愛:每時每刻,從於三業之行所生發,慈愛一切眾生、父母,長壽無病富貴吉祥,終生喜樂。

慈悲:於三時中,願請諸佛菩薩加持一切父母脫離諸苦,得遇佛法修持,脫離輪迴解脫諸苦。

捨貪:所做一切利益眾生父母之事,無掛於心,養成三業無著善行,故成天然自行,本質為善,並非刻意所為行善,做了即忘了。

斷執:於行持中,所修諸善,利益父母,一切法義應無所住,斷掉我執,空明覺相輕安,於修法中不執於法,不除妄念,不求於真,不來不去,樂明無念,平如靜水,當體即空。

實施菩提心的助緣,必須建立在正見觀照下,對眾生所行事業於善因中施與的而非他造不淨業的緣起所需增長施與的,故知凡善因緣起有利眾生者,必須實施七支菩薩應照菩提心法,對善緣起當施與他助益善業,助益善因,對惡緣起當施與他損減惡業,遠離惡因。菩薩應照菩提心法七支為:一支,自他平等菩提心;二支,自他交換菩提心;三支,自他輕重菩提心;四支,功德回向菩提心;五支,無畏護法菩提心;六支,強導正修菩提心;七支,捨我助他菩提心。

自他平等菩提心:兩相利益對逢時,斷除瞋恨之貪瞋、漫謗之心,不可利己為重,應自他平等對待。

自他交換菩提心:一切眾生的痛苦,願我一人來承擔,我的一切快樂吉祥都給予他,讓他離苦得樂。

自他輕重菩提心:我與眾生均苦時,應先願他人解脫苦,我與眾生均樂時,應先願他人多我樂。

功德回向菩提心:我於一切所修行,一切功德成就等,全部回向諸有情,願眾離苦得解脫。

無畏護法菩提心:一切妖孽惡魔施以破壞佛法,導致破戒殘害眾生讓其痛苦時,我將持以正見,不懼魔之惡力而挺身保護佛法,維護眾生慧命。

強導正修菩提心:他由於無始業力纏身,愚癡不明,造諸惡業,而到了善勸不得悔改時,由此,我將施以強有力的善化法門引導他,入其正法善行之路。

捨我助他菩提心:他之成就將勝於我,渡生緣起勝於我,但於利益眾生中,能捨我助他更能利益大眾,此時,毫不考慮,當捨我助他,助成眾善大業。

修行中的菩提心,是成就之本源,非常重要。此舉一位仁波且和一位法師的事例。仁波且修了三十多年行,受過上千個密法灌頂,以寧瑪大圓滿法為主修,佛法經律論也講得很好,但是就是沒有實際功夫。另一位大法師出家二十餘年,戒律嚴謹,經律論通達,兼修西密密乘重要大法,是一著名寺廟的住持,也是講經說法之名師,但也沒有實際證量展顯。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告知他們:無論你等修什麼密乘大法,都是浮土築高樓,建立不了大廈的,就算一時修起,當下即會垮塌。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讓他們放下一切修行所知障礙,專修「什麼叫修行」,修了大概八個月,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再讓他們合修大圓滿等法義,結果奇蹟發生了,仁波且在測試中,以金剛拳五雷正法掌的功夫,顯示了巨大威力,實際證量出現了,但法師卻沒有展現出力量。法師又繼續加修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開示的這一堂修行的法,在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細心的教化下,他終於明了真修實修的重要性必須實際於三業上下功夫,一點折扣也不能打,他又多加了三個月的修持,結果在證量展顯測試中,他的威力徹底體現了。因此,凡是能依此修行,如法實施而行持,即可獲得真正的佛法,自然開敷大智,離說空論五明之不實,體顯真正五明之實境,證妙有之道量,修成菩提道果,達菩薩之地。

※本文恭摘自《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所說法:什麼叫修行》,為避免斷章取義所帶來的片面零碎、錯誤理解,應加讀原始完整說法為依傍。


菩提,舊譯為道。求真道之心曰菩提心。新譯曰覺,求正覺之心曰菩提心。其意一也。

維摩經佛國品云:菩提心是菩薩淨土。

觀無量壽經曰:發菩提心,深信因果。

菩提心者,一、緣事菩提心。其以四弘誓願為體:

(一)衆生無邊誓願渡:念一切衆生悉皆有佛性而願求渡之,令入大般涅槃也。是饒益有情戒,亦是緣因佛性,亦應身菩提之因也。

(二)煩惱無邊誓願斷:願求自斷無邊之煩惱也。是攝律儀戒,亦是智德之心,正因佛性法身菩提之因也。

(三)法門無盡誓願知:是願求覺知無盡之佛門也。是攝善法戒智德之心,了因佛性報身菩提之因也。

(四)無上菩提誓願證:是願求證得佛果菩提也。由前三行願具足成就而證得三身圓滿之菩提,還亦應廣利益一切衆生也。

二、緣理菩提心。

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安住此中道實相而成上求下化之願行,是爲最上之菩提心,謂其為緣理之菩提心也。。

是故發菩提心者,即為求得無上正覺,證之圓滿佛陀位,誓願救渡三界六道之一切衆生,以利他為己之任也。

※本文恭摘自阿王諾布帕母《入法門論·菩提心之修習》,為避免斷章取義所帶來的片面零碎、錯誤理解,應加讀原始完整開示為依傍。


菩提心相關補充法義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所說法《淺釋邪見和錯誤知見》裡,涉及到菩提心修持的就有5條。其中邪惡知見3條即:

第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修行。

佛法中有很多修行的方法,無論用任何修行法,都不能脫離菩提心,只要脫離了菩提心,任何修行都是邪惡的修行。所以修行最重要就是不能脫離菩提心,也不能認同脫離菩提心者。

第十四條,認無大悲菩提心行是菩薩。

在這個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法王、仁波且、大師、大法師,他們其中一些人並沒有菩提心,也沒有菩提心的行為,但是由於他借助於某種宣傳,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個大菩薩,實際上是假聖德。所以,沒有大悲菩提心的人,無論他是什麼身份的人,都不是菩薩,認這種無大悲菩提心行的人是菩薩,是邪惡見。

第三十二條,認無菩提心行的神通士。

有一種行人或者瑜伽士,神通廣大,但他沒有菩提心行。只要認同這種沒有菩提心行,只有神通本事的人,就已落入邪惡見。

錯誤知見有2條:

第十二條,認受大法灌頂不修菩提心。

認為我今天修了大法了,菩提心修它幹什麼?我這個法多大啊,馬上能成就的,不修菩提心了。這是錯誤知見。凡脫離菩提心行,所修的一切大法皆成水中月鏡中花,見而不實,無有實相之果。

第七十四條,認脫離菩提心之師。

你的師長已經脫離了菩提心,不以菩提心修行,你還去認同他你就錯了,無論是什麼身份之師,包括法王、尊者、大仁波且、大法師等身份稱謂,只要他脫離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師,就是已經落入邪見之假聖德了。 


阿王諾布帕母在《子必依論》中開示了二十徒勞行,其中之一就是“若不摒棄傷害有情,發菩提心為徒勞也。”既殺生傷生,傷害有情,那麼他們修行的道路就變成了順從邪知邪見邪行而走向地獄的道路,結果證道不成,反而令自己下墮,隨願而發的菩提心,則勢如南轅北轍般——徒勞而無有裨益了!

 

本文連結:https://www.tpcdct.org/article/7310#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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