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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時期,邪妖橫行,蠱惑人心,亂我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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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羌佛隱深的秘密

關珠作證全文

祂的本質就是這樣

披露了羌佛無私利眾的感人事蹟、聖潔行持

祿東贊法王修學正法生死自由

寫下“拜別文”,落筆剎那,瀟灑圓寂

佛陀覺量全面展顯

事實真相普照光明

妖人曲解龍樹菩薩《迴諍論》誹謗佛陀(江如云)

妖人曲解龍樹菩薩《迴諍論》誹謗佛陀

有個妖人又拿出慣常伎倆,斷章取義、故意誤導,利用很多人在佛學上的不瞭解,而從中上下其手,引經據典的來攻擊正法,誹謗佛陀!

它這次又作什麽妖了?它說很多報章曾經報導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座下諸多大成就弟子的事跡,表示正信弟子們在搞“名人崇拜”,是不管是否真的有成就,只要有人推薦,弟子們就盲目相信吹捧,然後是正信弟子的這些”外道“行爲將羌佛推上了佛陀的稱謂,說這違反了龍樹菩薩的《迴諍論》!

這劉妖簡直不要太離譜,是他支持拿著清大報告的滑鹽團體,支持完全顯密不通、五明不明、全無証量展現的該團體主持人稱之為佛,它才是那個全然利用“名人崇拜”、宣傳造神的那群人,簡直是做賊喊抓賊!無恥至極!!

好了,我們現在來一起瞭解《迴諍論》,有了基礎認識之後,大家就會知道這個妖拿著菩薩論著打擊佛陀,到底包含了多麽强烈的惡意與黑暗意圖,它真的是窮盡一切可能的要誤導衆生啊!

《迴諍論》是龍樹菩薩的論著之一。此論中用了許多篇幅,批判了印度正理學派主張的四種獲得正確知識的方法(稱之爲:量),正理學派主張四種「量」來獲得正確知識、知見;包括:(1)現量:即感官知覺;(2)比量:即邏輯上的推論;(3)譬喻量:即比較;(4)阿含量:即權威人士所說的話。正理學派主張透過這四種「量」,使我人從外在的世界,獲得正確的知識。

龍樹菩薩在《迴諍論》以各種方法,闡明爲何透過這四種「量」,無法幫助衆生去除或辨別知識見解是否正確。龍樹菩薩教導我們外物為無常幻有,因此利用上述的四種方法(四量)去判斷、衡量、分別,是空而不實的。因爲認爲萬物實有為錯誤知見,空性方爲真諦。

****************************************************************

好了,我們瞭解了《迴諍論》中的教導之後,我們要針對妖邪之人的邪惡曲解加以嚴正反駁了!

1. 它試圖以龍樹菩薩論著來攻擊佛陀,誘導衆生誤以爲 羌佛有任何錯誤外道的知見行爲,想以此誹謗佛陀非佛:

龍樹菩薩在《迴諍論》教導衆生不可以用這些方法(量)來鑒別,主要是認爲萬物實有為錯誤知見,空性方爲真諦,故該四量辨真僞是做不到的。我們將之對應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所開示的《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128條當中的第七條與第八條邪惡知見之後,非常清楚明白佛陀所開示的實乃真諦,佛陀如是說、菩薩亦如是說!

“第七條,認常見為實有非幻。這是勝義諦義理,認為一切法都是實實在在的,不是幻化的,是現實的,人與人之間,物與物之間,事與事之間都是真實的,一切世間法不是無常的,而是實有、是真實不虛的,一切都是實在不是幻化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八條,認空性離常獨立。認為空性跟世間法的一切常見沒有關係,只要進入空性所有現實的一切都不存在,認為空性中沒有這些有為法的現實安住,空性是獨立的一個空,這種見已經邪惡。悟得空性沒有離常,證到空性以後就知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互不相礙,一元本諦,真空妙有應無所住之真如。“

理諦一味,步外無佛土啊!

2. 龍樹菩薩教導衆生,用感官、邏輯推理、比較譬喻、推崇權威去追尋真理真相,是空而不實的!妖人便以此四量當中的最後一量:“阿含量-即權威人士所說的話“來攻擊,它説讓大家去看報章報導,便是搞名人權威崇拜,說是違反龍樹菩薩教導的外道行爲!

這話是打污泥戰,這個話是根本經不起推敲的!因爲:如果報章寫的是事實,那麽這不是搞名人崇拜。相反的,如果沒有這些事實,硬要歌功頌德、未得言得、未證言証、欺騙大衆目的在博取名聲利益,這不僅僅是搞名人崇拜,根本就是詐欺!那麽我們絕對要討伐這種詐欺行爲!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一再一再開示、告誡衆生:絕對不可以以名聲、稱謂、寺廟大小、弟子多寡等等等等世俗方法去判斷任何人是聖是凡,將多少鑒別方法展現在我們面前,例如鑒別聖凡的十八法(包括拿杵上座),以及羌佛開示《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教導大家:

“第十八條,認大喇嘛大和尚定大聖德。只要遇到是大喇嘛、大和尚,就認定此人是聖僧了,是大聖德。什麼叫大喇嘛、大和尚?就是非常有名氣的,或者是全世界震驚性的某種高僧,就認為確定他們是大聖德。其實這些人物,他們有可能是聖德,也有可能不是聖德,乃至有的非常著名的佛教法王,實際上是凡胎一個。

第二十三條,認地位身份不認了義。有一些地位相當高,甚至稱世界第一二流的大法王、大仁波且、大法師,他們講的法如果是錯誤的,而我們不從正確的了義上去識別,不是應對佛法義理去判斷是否正確,僅僅因為他是大法王等外表身份地位就認為他們的講法是正確的,這是邪惡知見。

第二十八條,認學過大法之師必是大聖者。有的人認為某上師他領受過大法灌頂,學過大法,他一定就是個大聖者。這不對,只要你有這個觀點就落入邪道。學過大法的師,不一定就修好了大法;學過大法的師,他不一定就如法持戒,一定要看這個學過大法的師是否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錯誤知見。所以不能認為他學過大法就一定是大聖者,大聖者是個人以實際修行所證到的。

第三十八條,認對徒自稱佛菩薩者。對徒弟稱自己是某大德轉世,是某佛菩薩,是大聖者,這是騙子。如果有合法認證書的呢,認證了就理所當然,但是必須以慚愧心對待,不可自吹,否則亦為凡夫心識。如果沒有合法認證書,更不能亂吹胡說,造三惡道黑業,這樣會遭到巨大的惡報,慘不忍睹,絕不可以。“

***********************************************************************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座下諸多大成就弟子的事跡,個個有名有姓、有時間、有地點、有實證、有衆人見證、有實際佛法展現,因爲佛法大威神力不可思議,所以報章雜志、電視新聞爭相報導,因爲是真實不虛,故絕非弄假造神,更是與“名人崇拜”八竿子打不着邊!

再進一步說,佛法威神之力在經書之中無所不在啊!如果說真實呈現佛法威神之力是在搞“名人崇拜”,那你是在誹謗佛、誹謗菩薩、誹謗經書!!

正是因爲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反對裝神弄鬼、造虛弄假,拆穿你們的假把戯,教導衆生如何真正依照法義鑒別聖凡,這斷了妖人財路,深深刺痛了妖人,所以妖人用盡一切伎倆來歪曲事實,明明是妖人造假搞名人崇拜,結果反過來指控報章新聞的報導是造神!做賊喊抓賊,莫此爲甚!!

江如云

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619862934991034/posts/344923197205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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