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附佛外道名單》罪大惡極,誰來追究網絡誹謗者的罪行?
這幾年,許多原本有那麼一點點善根的佛弟子被一份流轉在網絡的《附佛外道名單》《邪師邪居士名單》(以下簡稱「名單」)給愚弄了!!!
這是一篇類似於消息體裁的文章,權且當之為消息吧。我們來分析一下,偽造者是怎麼樣玩弄大家的:
一、看消息的用意。這篇文章的矛頭真正指向的是第三世多杰羌佛、阿王諾布帕母以及大成就者多杰洛桑法王,所以排在最前面。名單後面還添加了一大串真正的邪師騙子如「宋七力、蕭平實」等在內的幾十個名字進行點綴、烘托,讓你信以為真,足可見用心之險惡。此外,在不斷變更的名單中,連偉大的古德宗喀巴大師、蓮花生大師及六祖慧能大師、憨山大師等都在其中,讓人誤認為只剩下發佈者似乎才是真正的「佛教宗師」了。
二、看消息的源頭。消息都有個源頭,要看看消息源頭是否真實。這份消息說是由「中國民宗局、中國反邪教協會、中國佛教協會」公佈,而「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反邪教協會」、「中國佛教協會」權威網站根本就沒有這份名單。這充分說明,《附佛外道名單》根本就是偽造的,誰相信,誰就被愚弄了!
三、看權威文件。宗教問題事關整個民族宗教的發展大局,事關國家的穩定和世界的和平,因此,如果是國家機關要公佈名單,那一定要有文件。
正規文件是什麼樣的呢?
(一) 要用紅色文頭。文件要編號(如下圖)。
(二)、文件後面要落款,要加蓋公章(如下圖)。
而網絡上的這份名單,既沒有行頭也沒有公章,怎麼能稱「公佈」二字呢?!當然,這些偽造者再怎麼狗膽包天,也不敢做私刻公章,假發公文的事。
偽造者儘管如此的狡猾和「謹慎」,但還是要戴上法律的手銬和腳銬。據權威律師分析,這份名單,已經觸犯了刑法,犯了網絡誹謗罪。
網絡誹謗是指借助網絡信息等傳播手段,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這是一種典型的尋釁滋事罪——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法律法規條文還規定,如果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 則又構成誹謗罪。屬於雙重罪名。
以往,網絡誹謗的責任承擔者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誹謗言論的作者;另一部分是誹謗言論的傳播者。編造誹謗言論者,自然會被起訴誹謗,那些只是用手指輕輕一按,通過電子郵件把這些言論轉而傳遞出去的人,也可以被起訴誹謗。根據解釋的第八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犯罪,為其提供資金、場所、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那麼,誹謗者將要嘗受什麼樣的責任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轉載自:吉祥地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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