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raditional) Chinese (Simplified) English

 
末法時期,邪妖橫行,蠱惑人心,亂我正法。
本站宣揚捍衛如來正法,摧邪顯正,施益眾生,起正知見,不為魔惑。
 
本站遵奉依行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與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教法為無上根本指南,並遵照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的文告努力實行運作。
除三段金釦大聖德能作開示所說法義錯誤較少,四段金釦以上的巨聖德能作正確開示之外,本站所發布的法王、尊者、仁波且、法師、居士等的文章均不作為法義依據,最多只能作為知見行持參考之用,凡不符合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的內容,皆屬邪說邊見錯誤之理,一概不可依從學習。
本站網站的型式、目錄的編排、圖文的呈現等一切資料與相關規劃,均為本站建置人員自我的意思,非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或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等其他機構單位所指使。
本區護法言論文章非顯柔和語,為摧邪顯正,故顯金剛相以除魔,起心動念皆為慈悲出發,以救迷情。

揭開羌佛隱深的秘密

關珠作證全文

祂的本質就是這樣

披露了羌佛無私利眾的感人事蹟、聖潔行持

祿東贊法王修學正法生死自由

寫下“拜別文”,落筆剎那,瀟灑圓寂

佛陀覺量全面展顯

事實真相普照光明

臺灣著名大律師張澤平代表禾年出版社控告楊洪雷

臺灣著名大律師張澤平代表禾年出版社控告楊洪雷
  今天無意間看到一個舊聞:“小蝦米對大鯨魚iPod蘋果電腦敗訴 茂嘉提一億美金求償(詳見下文附件),是說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的張澤平律師代表臺灣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把全世界罪知名的蘋果公司打敗了,贏得了一億美金的賠償,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而關鍵問題是,這位厲害的張澤平律師代表禾年出版社起訴楊洪雷這個小妖,這豈不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楊洪雷為了得到陳恆寶生許諾給她的一點錢,連基本的做人道德和良知都不顧,更沒有作為律師應具備的理性思維,一味地否認事實,誣衊佛陀,誹謗佛經,現在她終於要在現實中親自學習什麼是因果報應的道理了。

小蝦米對大鯨魚iPod蘋果電腦敗訴 茂嘉提一億美金求償
(摘自中央社公關稿平臺2007/01/04)
臺灣本土企業戰勝國際大廠官司又添一例。美商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 INC)對臺灣之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歷經一年多的激烈攻防,臺灣法院日前判定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勝訴,伸張了遲來的正義,同時,茂嘉已初步決定將對蘋果電腦提起一億美金的民事賠償。
民國947月間,跨國企業蘋果電腦在臺灣對茂嘉的SUPER TANGENTTOP TANGENTEZ TANGENT等長方形的MP3 PLAYER商品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蘋果電腦主張茂嘉的上述商品長方形的外觀以及表面的圓形控制鍵,與蘋果電腦的iPod Shuffle產品外觀近似,向法院申請假處分,“禁止茂嘉製造生產、廣告這幾款商品”。當時士林地方法院以執行命令要求茂嘉停止製造販賣、廣告這些商品,此一處假分事件,很不幸的茂嘉敗訴(94年度裁全字第25584號)。
但茂嘉不甘被此一壓迫行徑打倒,所以勇敢的站出來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在幾經激烈的辯護攻防之下,茂嘉勝訴(高等民事94年度抗字第2589號)。
但蘋果電腦不甘敗訴,隨即向臺灣最高法院再提抗告,最高法院最後做出″維持高院裁定″,仍然由茂嘉勝訴(95年度台抗字第1884)。
蘋果電腦在假處分事件進行的同時,又向臺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與嚴正抗議,但最終公平會還是判定茂嘉製造販售TANGENT系列產品並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24條規定(公法字第0950008945號)。
假處分程式只是權利人發動的緊急程式,其中的權利爭議,應在臺灣的民事法院進行廣泛的言詞辯論之後,才判定最後勝負。士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指出“兩家產品的外觀並不相似”,因而駁回原告美商蘋果公司之起訴,判定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勝訴(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109號判決)。
然而先前禁止茂嘉製造生產上述商品,已使茂嘉失去市場先機與佔有率,流失全球龐大訂單。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在訴訟期間,蘋果電腦直接或透過全球各地代理商,對全球各大3C賣場提出強烈要求及警告,要求各大賣場把茂嘉的SUPER TANGENTTOP TANGENTEZ TANGENT等長方形的MP3 PLAYER商品全數下架,否則美商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 INC)會將其iPod系列產品全數撤離及要法院相見,致使茂嘉根本無法推展TANGENT此一系列產品,進而消費者無法享有公平交易之購買選擇權利。
茂嘉公司之TANGENT系列,與蘋果電腦之商品有顯而易見之不同,茂嘉的商品上標有“LUXPRO”英文品牌,為使操作容易,並且有三色的OLED顯示螢幕,足可使消費者易於區別。為使全程自主于臺灣本土自行研發的TANGENT系列產品不在跨國企業打壓之下而在市場消失,茂嘉科技公司吳富錦董事長與得力商務律師事務所張澤平律師合作,終於連續打贏這幾場跨國的爭議訴訟。
茂嘉日前已初步決定,對蘋果電腦當初提起不當假處分而造成茂嘉的嚴重損害,提出一億美金的民事求償。面對蘋果電腦這樣的跨國企業,茂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富錦表示,“臺灣電子科技的實力,絕不容跨國企業利用其市場力量任意蠻橫無理的打壓”。茂嘉決以小蝦米之姿,堅決維護臺灣企業的權利與尊嚴,為追求市場的公平正義而戰。
評論:法庭的戰爭和真正的戰爭有些不同,真正戰爭中,對手的人力、財力武力或許能決定勝負,但法庭的戰爭中,決定勝負的關鍵在於豐富的證據資料及取捨資料的專業智慧,而能否提出豐富且有說服力的資料,則在於當事人與律師充分的溝通合作。
張貼者: 張澤平律師 (J.P. Chang Attorney at Law) 於 下午10:40
以上附件文章轉載自張澤平律師的部落,網址:http://jpchang-attorney.blogspot.com/2014/01/ipod.htm

 

發表新回應

Filtered HTML

  • 自動將網址與電子郵件地址轉變為連結。
  • 可使用的 HTML 標籤:<a> <em> <strong> <cite> <blockquote> <code> <ul> <ol> <li> <dl> <dt> <dd> <img> <span>
  • 自動斷行和分段。

Plain text

  • 不允許使用 HTML 標籤。
  • 自動將網址與電子郵件地址轉變為連結。
  • 自動斷行和分段。
CAPTCHA
該問題用於測試您是否是正常使用者,並防止垃圾郵件自動提交。
  • 網站文章總數:6475  
  • 網站圖片總數:15453  
  • 網站影視總數:1226  
  • 網站檔案總數:1037  

  • 今日瀏覽人次:70  
  • 總瀏覽人次:1294548  
  • 今日瀏覽文章數:54  
  • 總瀏覽文章數:902838  
  • 今日瀏覽影視數:3  
  • 總瀏覽影視數:23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