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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羌佛隱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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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覺量全面展顯事實真相普照光明

梁興揚炒作PS的《通緝令》誹謗他人已涉嫌違法(鄭劍)

梁興揚炒作PS的《通緝令》誹謗他人已涉嫌違法

新浪微博的大V號博主 @全真道士梁興揚,不僅管天、管地,管人,還管玉器銷售直播,玩自拍做“網紅”,真是一個地地道道閒不住,不怕燙的“叨士”。最近,這個“吸粉網油子”刻意將一則被人PS過的《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也“叨”了出來,猶如觸犯天條,註定“流年不利”要攤上大事。 

一、發佈PS的《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涉嫌違法 

全真道人梁興揚微博發佈的內容截圖 

    2020612日,@ 全真道士梁興揚 發佈微博稱“義某高這個通緝犯都可以在微博上做廣告了嗎?”,並附上《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逮捕證》的圖片,試圖證明這就是公安對“義某高”的《通緝令》。粗看此微博似乎沒有什麼問題,但打開圖片,就可發現疑點重重,深入分析,則可知這實際是一份PS出來的公安辦案資料。 

首先,公民無權公開公安內網發佈的《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

據公安系統的朋友介紹,《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是公安內部的辦案資料,是那些與案件無關聯的公安幹警及公民無權查看的。在公安系統,除非接到與案件當事人相關 的舉報時,辦案民警才可申請查看某在逃人員的《登記資訊表》以進行比對。而未經批准,公民不能通過違法手段獲取內網資料,洩露或公佈內網的資訊。 

那麼@ 全真道士梁興揚是如何取得這份對“義雲高”的所謂登記資訊表呢?值得相關部門找他去喝茶。 

梁興揚微博發佈的PS圖片 

其次,“在逃人員”姓名地址與《逮捕令》多處不符。 

從上圖可看出,《登記表》中的姓名是“許藏宇”,出生日期是1961616日,戶籍位址、住址和祖籍都是“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太平鎮太平村11隊”,而其別名或綽號是“義雲高”。 

眾所周知,“義雲高大師”(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俗名尊稱),是515日出生於四川成都大邑縣。也就是說祂的祖籍是“成都大邑”而不是廣東湛江。而“義雲高”就是其原來身份證上的姓名,從來就不是什麼別名。難怪“叨士”的粉絲提出質疑“我在湛江20多年也沒聽過”。(見下圖)。 

梁興揚的微博粉絲提出質疑梁興揚的微博粉絲提出質疑 

再退一步講,即便這份《登記表》是公安內部透露出來的,很明顯就是公安對在逃人員“許藏宇”的“網上追逃”資料,而資訊表上別名“義雲高”和個人頭像顯然是PS上去的。因為,真實的網上追逃資料是不可能將身份證姓名作為“別名”來填寫的。姓名、地址、祖籍均與“義雲高”身份證資訊不符,此份《登記表》難道是真的嗎?梁興揚,你對此該如何解釋呢? 

一個連路名都是錯誤的《逮捕令》是真的嗎? 

再從《逮捕證》上顯示的資訊進行深入分析,更是貓膩重重。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逮捕令對被逮捕人的姓名和住址必須填寫具體,清楚準確。而梁興揚發佈的《逮捕證》顯示嫌疑人住址是“四川省成都市漢路32號”。這是圖片PS最大的敗筆。 

第一,此逮捕令是2002年簽發出來的。而成都人都知道,成都市只有“青羊區江漢路”“武侯區成漢路”,從來就沒有“漢路”,顯然地址有誤。一個路名都寫錯的逮捕令會是真的嗎? 

最關鍵的是,“義雲高”在19997月去美國前,也就是案發前,既不住在“成都市漢路32號”,也不在“江漢路”“成漢路”上任何一個房子居住,其身份證位址和居住位址都是“成都市青羊區新華西路19號”。2003720日“成都晚報”發佈的《拆遷期限已到,拆遷戶快來領錢》  http://news.sina.com.cn/c/2003-07-20/0433409986s.shtml)新聞也證實了這一點。同時,如果“義雲高”的真實姓名是“許藏宇”,那麼拆遷款的戶主就應該是“許藏宇”,而不是“義雲高和王玉花”了。因為那時,由於第三世多杰羌佛已舉家定居美國4年,自然無法去政府領取新華西路”房子被拆遷的補償款。於是,政府部門才登報公示。 

2003720日“成都晚報”發佈的《拆遷期限已到,拆遷戶快來領錢》 

第二,《逮捕證》所用姓名是“義雲高”,而《登記表》上顯示為“別名或綽號:義雲高”。這是很大的衝突。因為,如果《逮捕令》所記載的是身份證姓名,那就說明《登記表》的姓名“許藏宇”是假的。如果《登記表》所記載的姓名“許藏宇”是身份證的,那《逮捕令》的姓名用別名“義雲高”,則是違規的。何以會如此矛盾?合情推理是,至少其中一個資料是假的。 

對此,“叨士”的粉絲同樣提出質疑“逮捕證能用別名綽號嗎?不懂”,“這個還沒聽說過……汗阿……”(詳見下圖)。梁興揚,對此你又做何解釋呢?

網友對《逮捕令》真實性的質疑 

第三,據透露,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在19997月底,就應美國一博物館邀請赴美訪問,並舉家合法在美國定居,此後就從未回過中國。這在海關出入境記錄上一定能查證到。根本就不是《鳳凰週刊》“黑心新聞”上所寫的“20014月,深圳警方介入調查後遠遁海外”那樣的虛假報導。 

關於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更多資訊,讀者可參考文章“H.H.第三世多杰羌佛在人間”(http://www.tpcdct.org/article/2848) 此文翔實記錄了H.H.第三世多杰羌佛做為真正降世佛陀的覺量成就,是當然的世界佛教領袖。 

@全真道人梁興揚 作為道家人士,以PS的公安資料和無良媒體的虛假報導,線民謠傳來惡意誹謗、詆毀世界佛教領袖——H.H.第三世多杰羌佛,還“滿嘴跑火車”,隨意就給人戴上“邪教”黑帽,其行為已在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建議新浪網管介入管理一下。 

當然,筆者知道,梁興揚所轉發的《在逃人員登記資訊表》和《逮捕令》PS圖片不是其首發,那麼,是誰首先PS了這兩張公安辦案資料發佈到網路而廣為傳播呢?這種違法行為,同樣值得公安系統深入調查。 

二、“義雲高”被“通緝”的真相

據《臺灣時報》的報導《貪官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真相曝光》 

http://www.tpcdct.org/article/1296顯示,所謂“義雲高詐騙案”實際上是中國最大貪官,“大老虎”周某康等貪官污吏陷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假案。在貪官們的操縱下,2002年底廣東省公安廳確實發佈了《通緝令》通緝“義雲高”。 

繼之,2004年底,國際刑警組織也根據中方申請發出《紅色通緝令》,但又展開了詳細調查,最後確定這是迫害誣陷羌佛的假案。同時中國政府也於2008611日主動打報告請求國際刑警撤銷通緝,試想,如果有罪,中國會主動請求撤銷嗎? 

隨後,200810月在第七十二屆「國際刑警組織檔控制委員會」大會上,國際刑警正式宣佈撤除“義雲高”《通緝令》及整個案件,並正式下文告知全世界各成員國不淮留置“義雲高”,國際刑警還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了經過。(詳見下圖)

國際刑警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調查結果(英文版)

國際刑警專門致函第三世多杰羌佛陳述調查結果(中文翻譯稿) 

國際刑警組織根據中國政府要求撤銷了對“義雲高”的紅色通緝,而中國公安內網的“全國在逃人員資訊系統”是否還保留“義雲高”的資訊資料也無從知曉,但可以確定的是,梁興揚發佈在微博上那張對“許藏宇”的網上追逃資料是圖片PS後張冠李戴到第三世多杰羌佛頭上的。 

筆者的一位律師朋友認為,發佈假的公安辦案資料,等同於網路傳播“警情謠言”。根據《刑法修正案()》第291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興揚,你的這條“警情謠言”被轉發了2300多次,被點贊了11900多次,很高興吧。你能給自己算算命,看看風水,未來什麼在等著你嗎? 

而網路上一些網友不辯事情真偽就參與轉發這些違法PS的公安辦案資料,説明不法分子和邪師邪徒騙子肆意誹謗第三世多杰羌佛,助紂為虐,自取惡業果報,則更是可憐。 

那麼,為什麼這個梁興揚明知不能隨意公開公安內網的資料卻要有意為之?為什麼梁興揚的一些“鐵粉”無法分辨事件真偽而參與進來,甚至直接評論“邪教”呢? 

(文:鄭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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