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藏區“政教合一”的錯誤認知(去一塵)
對藏區“政教合一”的錯誤認知
由於種種原因,在西方和大陸,人們不太瞭解藏區佛教的形成和發展及各派的宗教文化、派別所屬,誤認為達賴喇嘛就是政教合一的唯一最高領袖。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
實際上,藏傳佛教共分十二個教派,各派所屬的地位權威、法義修持、認證等等都是獨具各有的。
達賴喇嘛是屬於格魯派的,格魯派是藏傳佛教中十二個教派中的一派,是由宗喀巴大師創立的。形成的時間比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等都要晚,格魯派的領袖是甘丹赤巴稱號持有人,而甘丹赤巴的職位是由選舉產生的,不是轉世繼承的,就類似於今天世界上的總統選舉一樣,宗喀巴大師是格魯派第一任的甘丹赤巴,第二任甘丹赤巴是賈曹傑·達瑪仁欽,第三任甘丹赤巴是克珠傑,第四任甘丹赤巴是拔梭·曲結堅贊。第一世的達賴喇嘛是他們的下屬,跟隨他們左右。但在後幾世的達賴喇嘛,竟然編纂出由達賴喇嘛指認甘丹赤巴的笑話。從六世達賴喇嘛以後,本身就是凡夫,尤其是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除了亂講經教,邪淫成性,就是滿身的病痛,如此虛潰垢障的身子骨,把論語哲句拿來亂拼湊組詞,一身沒有半點聖人的氣味。
在藏地,各大教派並不是由格魯派統管一切,而是各派獨立自管的。比如,僅就教法而言,其它派都不同意格魯派的認知,格魯派主張中觀見,而覺囊派主張他空見。格魯派和其他教派的教法權力是各自獨立的,所以才各自供奉各自的教派祖師。連格魯派的最高領袖宗喀巴大師都無權代表藏傳佛教其它教派,更況達賴喇嘛僅僅只是格魯派在前藏的一個法王,又怎麼能代表其他教派呢?
現在,大家普遍性地被導入了一個誤區,這個誤區就是:誤認為藏區一直是一種政教合一存在於藏族人政治、社會、宗教生活的傳統統治中,誤認為達賴喇嘛就是政教合一的唯一最高領袖。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
藏區的政教合一的統治方式,始於十三世紀,指的是一些有權勢的仁波且、喇嘛們在政治力量的支持下,利用佛教來支撐政治實施的一種方式,但是,這個統治者並不是只有達賴喇嘛。最早實行政教合一統治藏的是薩迦政權,在元世祖忽必烈的支持下,1264年,八思巴身為元朝國師而兼任總制院院事,負責處理藏區的軍政事務,從此開啟了政教合一的時代。這個時候,連宗喀巴大師都尚未出世,根本就沒有達賴喇嘛這個概念。爾後,帕竹噶舉首領絳曲堅贊於1358年廢除最後一任薩迦本欽,被元順帝封為大司徒,由此開始帕竹噶舉統治藏區的時期。大約在十七世紀四十年代,第五世達賴喇嘛引來蒙古軍隊和格魯派的軍隊聯合作戰,殺害了許多無辜的生命,血流成河,消滅了信仰噶舉派的藏巴汗的軍隊,從而建立蒙古族和藏族上層聯合統治的甘丹頗章政權,從此才開始由格魯派主管西藏事務。
但是,在薩迦、噶舉或格魯擔任這種統治者的角色的時候,只是在政治上統治,而在佛學、佛法的修持和傳播上,其他派別不受其管理和領導的。也正因為如此,才有薩迦政權、噶舉政權和格魯派政權的交替。
自甘丹頗章政權建立以後,直到第十四世達賴喇嘛逃出藏區,在這三百年的時間裡,除了第五世、第七世和第十三世等少數達賴喇嘛掌握過藏區政教實權,擔任過政教合一的領袖以外,其餘曆世未親政的達賴喇嘛,只有佛教裡的職務,也就是只是擔任格魯派在前藏的法王,而西藏的政治實權掌握在蒙古汗王、噶倫或四大林的攝政活佛手中。清朝在藏區設立駐藏大臣以後,,這些人都歸清朝駐藏大臣領導,聽清朝的命令。
由藏傳佛教和西藏政治的歷史,我們就明白了事實真相就是:從政治上來說,只有第五世、第七世和第十三世等少數達賴喇嘛擔任過西藏的政治領袖。從佛教上來說,第一世達賴喇嘛根敦朱巴、第二世達賴喇嘛根登嘉措都不是格魯派的領袖,第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嘉措才第一次成為格魯派的領袖。爾後,第六世達賴喇嘛背叛釋迦牟尼佛教誡,破了不可赦免的比丘戒,犯“波羅夷”罪,成了佛教的叛徒,被免除了達賴喇嘛的稱號地位,依戒律法規已打入惡道,被各大教派視為荒淫無道的醜聞。
依據破比丘戒的鐵定戒規,破戒之人必墮地獄,而依密宗根本十四戒的第一戒,凡依止達賴喇嘛的人,也會同擔罪業。故第六世達賴喇嘛已經打入無間地獄,因此第七世到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本身都是假的了。正如宗喀巴大師說達賴喇嘛:“六世以後,系譜混亂。”所以,自那個時候起,只有達賴喇嘛之名稱,而不是真的達賴喇嘛。就算退一萬步說,格魯派在後藏的領袖是班禪,在內蒙古的領袖是章嘉呼圖克圖,外蒙古的領袖是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達賴喇嘛管不了後藏,也管不了內外蒙古,離藏傳佛教各教派領袖還差得太遠,達賴喇嘛連邊都沾不上。
撰文:去一塵
轉載自:修行廣角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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