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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上,佛事為重,利他修行,功德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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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聖寺是由巨聖德或大聖德來主持

真誠護持該寺,就是立下了真正大功德

該寺有具備上尊、教尊、孺尊,三尊加持

其殊勝及加持力是非比尋常點燈之殿堂

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皆是我們的親眷

我當馬上施救

為什麼要放生與如何放生護生?

本站註:一切法義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所說法為依歸,本文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


為什麼要放生與如何放生護生?

一、為何要戒殺與放生護生?

(一)、眾生與我們有何關聯?
(二)、殺生的罪報
(三)、戒殺、放生、護生之功德為何?
(四)、放生乃佛定行持之一
(五)、佛菩薩高僧大德護生的行持典範
(六)、省思

二、如何放生、護生?

(一)、時機點為何?
(二)、放生應注意的幾點原則
(三)、台灣政府所認同的水產動物放生通則
(四)、水族類放生時應注意的細項
(五)、水族類四種因地制宜高效率的放生法,可讓放生省時省力
(六)、平日行持的護生細節

三、關於放生護生的迷思澄清

(一)、沒有完整的放生儀軌就不救生了嗎?
(二)、放生一定要等某某高僧大德到場才進行,或至少留一些給高僧大德放嗎?
(三)、聚會聚餐中,物命不是我殺的應該跟我沒關係吧?
(四)、放生了,難道牠們就不死了嗎?
(五)、放生沒處理好就變成「放死」,造作惡業了?
(六)、你們放生,那邊有人釣、有人捕抓,這樣有什麼意義?
(七)、連毒蛇都要拿去放生,這樣對嗎?

(八)、佛教放生行為被輿論過分放大與扭曲


一、為何要戒殺與放生護生?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學佛》中說法:「為什要放生?一切眾生無始以來皆是我的親眷,他們是與人一樣的,只是聰明度不同,形象不同,但靈識都是同的......我們必須幫他們,救他們,而且半絲半毫也不能傷害任何眾生,只能救他們......應該以大悲之心對待眾生。」

拉珍聖德在《柔軟心——看得見苦》說:「你若真了徹這些苦,你若真的心疼你受苦的父母親人,你會想解救他們,想盡一切辦法解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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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生與我們有何關聯?

l  極聖解脫大手印》云:「多生累劫的一切眾生與我皆互為親眷,現在正在痛苦,上一世、幾世前、百千萬劫中,他、她都是我的父母,我當馬上施救……」

l  修行經》云:「知母:了徹三界六道眾生無始以來於輪迴轉折中皆我父母。」

l  《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

l  《楞伽經》亦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之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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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生的罪報

l  《佛說業報差別經》云:「有十種業,能令眾生得短命報。一者自行殺生。二者勸他令殺。三者讚歎殺法。四者見殺隨喜......。」

l  《優婆塞戒經》受戒品第十四云:「一切眾生因殺生故,現在獲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賢聖呵責,人不信用,他人作罪橫罹其殃,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當墮地獄。」

l  《大智度論》卷十三:「殺生有十罪,何等為十?一者、心常懷毒,世世不絕;二者、眾生憎惡,眼不喜見;三者、常懷惡念,思惟惡事;四者、眾生畏之,如見蛇虎;五者、睡時心怖,覺亦不安;六者、常有惡夢;七者、命終之時,狂怖惡死;八者、種短命業因緣;九者、身壞命終,墮泥梨中;十者、若出為人,常當短命。」

l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戒相義第二十二之一云:「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

l  巨聖阿旺諾布帕母說:「殺生之業果完全成熟之時,是為墮地獄之苦。殺生之業果未熟之時,若在輪回人道,必繼續殺生或受多生多世為人所殺之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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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殺、放生、護生之功德為何?

l  《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云:「佛言:人於世間,慈心不殺生,從不殺得五福。何等五?一者壽命增長,二者身安隱,三者不為兵刃虎狼毒蟲所傷害,四者得生天,天上壽無極,五者從天上來下生世間則長壽。今見有百歲者,皆故世宿命不殺所致。樂死不如苦生,如是分明,慎莫犯殺。」

l  《分別善惡報應經》云:「何業獲報長命?有十種業。何等為十?一、離自無殺,二、離勸他殺,三、離慶快殺,四、離隨喜殺,五,救刑獄殺,六,放生命,七、施他無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飲食,十、幡燈供養。如是十種獲長命報。」

l  《藥師琉璃光本願功德經》記載:「放諸生命…病得除愈,眾難解脫…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眾難。」

l  《普賢行願品》曰:「眾生至愛者身命,諸佛至愛者眾生,能救眾生身命,則能成就諸佛心願。」

l  寒山問拾得:放生可成佛否?答曰:諸佛無心,惟以愛物為心。人能救物之苦,即能成就諸佛心願矣。故一念慈悲,救一物命,是一念觀世音也。日日放生則慈悲日日增長,久久不息則念念流入觀世音大慈悲海矣。我心即是佛心,焉得不成佛乎!故知放生因緣,非小善之所能比。凡我同願,宜廣行勸勉,善令群生同歸悲化。

l  弘一大師說過:「先問諸君:一欲延壽否?二欲癒病否?三欲免難否?四欲得子否?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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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乃佛定行持之一

l  《了義佛旨》:「佛子行人所行佛業,大悲爲本,不得絲毫故意傷生,不得故意斷生居舍,不得故意剝奪眾生水餐,施加毒食,不得故意設難害生,時逢自防,亦不得故意所犯,佛子當行放生德……」

l  《梵網菩薩戒經》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l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訂有「佛定放生日」:「佛定放生日」起源於2009年的1029日,世界佛教教皇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做了殊勝的佛事後,當天帶領弟子們就地放生,並規定這個日子為放生日。之後佛教徒們就將這個日子稱為「佛定放生日」。 佛陀告訴我們一切眾生都具有佛性,都是我們的親人,所以當眾生有危難的時候,我們要去救度他們。世界各地的佛弟子們不僅隨時隨地為解救眾生而放生,在「佛定放生日」這一天,一定要就近就地自行舉辦放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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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薩高僧大德護生的行持典範

l  戚朋直居士分享,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大悲無量,平等對待眾生,深夜搶救因車禍身受重傷的野生負鼠的事蹟

l  戚朋直居士分享,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及南無玉花壽之王佛母,不惜代價救護遷移房頂一窩蜜蜂的事蹟

l  戚朋直居士分享,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對野貓、野鴨等動物平等對待保護,如親人般關懷照顧的事蹟

l  戚朋直居士分享,南無羌佛救護摔傷的松鼠,並為其傳授皈依的事蹟

l  戚朋直居士分享,在墨西哥瑪雅人村莊遇上堵車,一隻散養的火雞跑到南無羌佛的座車前獻舞,事後南無羌佛自掏腰包將牠買下,並委托專人飼養照顧終生的偉大事蹟。

l  「掃地恐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這是玄裝法師的名言,一個「恐」,一個「愛惜」盡顯法師真修菩提的柔軟心。

l  弘一大師讓其弟子豐子愷編寫《護生畫集》來勸導人們不要傷生、殺生,可以說弘一大師為我們做了楷模。

l  天臺智者大師居天臺山時,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曾自捨身衣,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複傳授池中族類「三皈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從而開天臺放生法會之先河。

l  《金光明經》卷第四.流水長者子品第十六記載,流水長者救起將乾涸大水澤中的瀕死魚群,予之水、食,並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

l  《雜寶藏經》卷四記載,一原本短壽之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蟻群,而轉換因果獲得長命之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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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思

因果歷歷分明,絲毫不爽,每一條生命都是平等珍貴的,一切眾生與我,在無始以來的輪迴中,皆曾互為手足親眷,殺生便是殺害自己往昔的手足親眷,造下殺生的惡報;一切眾生與我,在無始以來的輪迴中,皆曾互為手足親眷,放生便是救下自己往昔的手足親眷,當有放生的善報。

人們今生所遭受的疾病痛苦,很多都是今世與往昔所造殺生業而來,因此若要改善自己的現況,首先就要革除掉殺生、傷生的惡行,並發願來積極的救贖生命,今朝放生,等於救自己的親人,以護生、放生增長自己的福報功德,以期滅罪消愆,消除業障!且一切眾生與我,在往昔的輪迴中,或曾互為冤家仇敵,今朝放生,正可解冤釋仇,轉換因果!

而六度萬行以布施為首,布施分為財布施、法布施、無畏布施。因為放生,花錢買物,贖命救生,是財布施;放生時為物命懺悔、皈依、念佛、持咒是法布施;放生時為救物命於垂危之際,使其免於恐懼苦難,是無畏布施。放生三施俱全,放生功德真是不可思議!

其實放生過程中,受益最大的還是自己。放生的善心人士不僅拯救了物命,且同時懺悔,同時皈依了三寶,同時念佛、持咒,同時迴向,在這其中不知消滅了多少罪業,更造就了多少福德因緣,仔細想一想,還有什麼能比放生更殊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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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放生、護生?

()、時機點為何?

佛教放生護生的對象就是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看到有生命的眾生,當牠們被擒、被抓、被關、被殺、受傷,只要看見物命危急受困,驚惶失措,處於怖畏劫難之中,在千鈞一髮之際,發慈悲心出錢出力予以救贖幫助治療,並帶到適當地點為其皈依念佛,並予以釋放,使其重拾生機,便是放生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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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應注意的幾點原則

1、放生前

(1)、不可不事先觀察放生之地點環境及時間之選擇

 要對放生地進行實地考察,選擇最適合物命生存的地方放生,如果被放之眾生,能放在適合於牠生長的環境,則對其有極大好處;反之,若只顧放而不觀察所放的地點,則對其害處多多。如將野兔置於眾人處,飛鳥放於易捕地,魚兒放入已被污染的河流水域等等。還要選擇人煙相對稀少的地方,這樣可以減少甚至避免捕殺。颱風、大雨、地震等時間均不宜放生或餵生之活動,並要注意活動人員之安全。

(2)、家境不好者應憫恤之,不應勸說出錢

 對家境不好者應憫恤之,不應勸說出錢,但鼓勵參與活動,還應將放生功德予以迴向之。

(3)、如不便放生,餵生亦應鼓勵與讚

 有些人因工作與居住環境之限制不便放生,因此隨緣餵食飢餓之眾生使其飽足快樂,亦屬應鼓勵讚嘆之功德行舉。

2、採買時

 (1)、不可預約放生

 不可預訂亦切勿事先與商家明確或暗示即將要買生放生,使商家聞訊捕抓或有計劃地加大採購量。

(2)、勿隨意對出售眾生者勸說

 勿輕易對出售眾生者宣佈和勸說我買魚或其他眾生是為了放生做功德,你應當怎樣等等。因為並不瞭解對方對於因果之取捨觀念,一旦被其把握和摸索出放生者出沒的時間規律,所偏重放之品種,即便每次給放生者開諸方便,放生亦流于形勢而形成弊端。使賣者為了放生者的需要而購抓某種眾生,而放生者並不見得一次都能將賣者的貨量都買掉,使未能被放的部分眾生傷心埋怨。

(3)、不得分別大小、貴賤、物種

 一味追求放生之數量或大小或價格,而對某些眾生遠離慈悲心。如見兩盆魚,心想若放這盆軀體小的眾生,則價錢和數量要比放那盆軀體大的合算。或思維買一大堆田螺的錢,還不夠買一隻甲魚的金額。因而棄大擇小。亦不該去當判官去決定生死,什麼物種該買、什麼物種不該買,哪一筐該放,哪一簍不該放,哪一種容易生存,哪一種不容易生存......所以不要帶著分別和預備買何品種的心態去買生,應當視隨順因緣遇見什麼,就買什麼。但一切要依政府法令規章行事。 

 3放生時

  (1)、依放生儀軌並功德回向(不可省略的程序)

 放生過程中最重要且不可省略的是,為所有放生的物命行三皈依及念佛持咒。經典中記載,眾生一旦墮入畜生道,要經歷數千劫以上才能各依業力脫出惡道,又畜生被宰殺時的痛苦,要等到牠的最後一塊肉被食盡時,方能解除,因此放生時必須為其授三皈依:「皈依佛,不墮地獄;皈依法,不墮餓鬼;皈依僧,不墮傍生。」並為其念佛持咒,承佛、法、僧三寶及佛號咒語的加持力,使其今生報盡時不再淪入三惡道,並使其親聞佛號咒音,於八識田中植下道種,他日因緣成熟,必能值遇佛法學佛修行,永斷六道生死輪迴,此是放生中最重要的意義。但不執著功德才是真功德。

(2)、不可放入養魚塭

 嚴禁將魚及水生動物放入魚塭,魚塭(養魚池)為賣魚殺生之來源處,不可將眾生放入其內。

(3)不可以活物餵生施食

一切眾生皆是我們所需關愛的對象,不可將活物眾生作為施食養料,例如抓活蚯蚓去餵魚群,買活麵包蟲去餵鳥兒,抓活蟑螂去餵......,這樣不是護生,而是造作新惡業。

4 放生後

(1)、勿因噎廢食

 有人因見到自己或他人辛苦所放之眾生,有被隨後捕抓的危險,便以為這種放生毫無意義,且造就捕抓者的惡因。其實即便僅僅能延長眾生一秒鐘的生命,也應順行。

 (2)、倘使工作失誤,勿輕易自咎

 釋放與解救他人的生命讓眾生幸福是永遠沒有過失的。因此許多放生者由於承載工具、放生時機因緣及種種不適因素等,致使所放眾生不能全數盡活,因而自愧有罪於亡者眾生,實際上眾生從生到死,皆受制於因果,假如你盡力做了,牠還是於放前死亡或放後死亡,此均實屬因緣所使。彼既便如此,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萬倍,故這對於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終,且免受死後之劇烈痛苦,仍具備不小貢獻。況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給他們,對其今後往生善道,仍具備積極深遠的意義。故應知放生是你之大悲菩提心行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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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所認同的水產動物放生通則

其實一個「釋放動物回到大自然環境」的動作,白話又帶有宗教意涵的解釋稱作「放生」,在野生動物學者口中則是「野放」;而這同一個動作,其實又會因釋放的物種和空間有不同適用的法律。

以一個簡單、釋放魚體的放生行為來說,在水庫涉及《水利法》,在國家公園有《國家公園管理法》,在海洋則有《漁業法》,如果魚苗本身是經濟魚種,則又涉及《水產動物增值流放限制級遵行事項》,必須在放生日15天前申請;而以上種種放生行為,若又干擾原始野生動物,恐會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簡稱《野保法》)中的騷擾野生動物行為。

故未經主管縣市政府申請許可將被裁罰。放生一般通則與實施細則請詳見《台灣政府所認同的水產動物放生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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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類放生時應注意的細項

1、放生途中應注意的事項

(1)、要輕拿輕放,避免魚兒受到損傷甚至導致死亡。

(2)、要用充氧泵充氧。一般來講放生容器的容量是有限的,魚兒放置在放生容器的密度較大,而購買放生物的地方(如集市)離放生地往往有較長一段距離,如果不能及時充氧,則會導致魚兒因缺氧窒息而死。即使沒有死亡,也會憋得極其難受。佛弟子應慈悲為懷,不應置眾生的覺受於不顧。

(3)、放生容器裡應儘量盛裝足量的水。這不僅是防止魚兒在放生途中缺氧窒息的又一必要措施,而且對於有鱗片的魚兒來講,如果密度過大,很容易相互碰撞、摩擦而導致魚鱗大面積脫落。這樣,魚兒就很難存活。

(4)、如果用機動車輛作為運輸工具,盛裝魚兒的水箱、水桶不要太滿,而且要慢行,避免運輸途中因顛簸導致魚兒溢出水箱、水桶。

(5)、不要遺漏。到達放生地後,要檢查是否有躍出容器掉落在車廂或地上的魚兒。

2、放生時應注意的事項

(1)、用盛裝放生物的器具把魚兒放到水裡時,不要將魚兒隨意拋往水中,以免造成魚兒損傷。要儘量離水面近一些,最好直接與水面接觸,緩緩放到水中。

(2)、要注意觀察是否有魚兒躍出而掉落在地上。對躍出水箱的魚兒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尤其是蝦子,剛放進河裡時,一般離岸邊較近,由於蝦子剛剛獲得“自由”會興奮得跳躍或剛剛到了新的環境不知所措而跳躍,有些就會蹦上河岸。很多淡水蝦子是透明狀的,此時要格外細心檢查,以免遺漏。

(3)、有些情況下,因緣的關係難以準備較大的放生容器或充氧設備,當到達放生地時,魚兒已經嚴重缺氧,遇到這種情況,應採用簡易放生儀軌,盡快施放水中以減少因缺氧而死亡機率。

3、放生完畢應注意的事項

把魚兒放到水裡後不要馬上離開。因為野外水面的水溫往往相對較低,所以魚兒放到水裡後,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適應,在沒有適應之前,很多魚兒會滯留在岸邊。如果我們把物種放到水裡後就匆匆離開,往往會被一些不明因果的人輕而易舉地將魚兒捕捉到,魚兒就會剛離“狼窩”又入“虎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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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類四種因地制宜高效率的放生法,可讓放生省時省力

第一種,平步倒入式。

把放生的魚兒放在水桶、水箱、水盆等器具裡,由放生者步行提拿或兩三人抬到河(湖、海)岸邊,把魚兒直接倒入水中。

這叫“平步倒入式”。這是人們最常用的放生方式,適用於兩種放生環境:一是岸邊有較大的空地,放生者可較容易地站立在岸邊,將魚兒直接倒入水中。二是岸邊比較平緩,放生的人較容易地走到水面跟前,用手可直接與水面接觸。放生者可較輕鬆地將魚兒直接倒入水中。

岸邊與水面垂直

岸邊比較平緩,放生的人行走比較容易

岸邊平緩,用手可直接與水面接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參加放生的人多,魚多,而岸邊通往水面的通道比較狹窄,即使岸邊比較平緩,也不能選擇“平步倒入式放生法”,否則就容易造成窩工。這種情況應該選擇下一個“接力式放生”。

第二種,接力式放生。

多名放生者排成一隊或幾隊,每個放生者相隔距離較短,用傳遞盛有魚兒的放生器具,以接力方式,把魚兒放入水中。這種方式叫接力式。

傳遞水桶中的海生物

有兩種情況適合選擇這種“接力式”放生方式。一是參與放生的人較多,而岸邊通往水面的路徑比較狹窄,避免造成窩工。二是放生的岸邊比較陡峭或障礙物較多(如石頭、雜草等),挪動步子比較困難的環境下適合採用“接力式”放生。

當然,岸邊比較平緩,參與放生的人較多,放生的岸邊寬綽,既可以使用平步倒入式,也可以使用接力式。

第三種,凹槽溜滑式。

凹槽溜滑式圖示

多名放生者排成兩隊,面對面站立在防水長布(塑膠薄膜、篷布等)兩邊,用手將防水長布撐起,形成凹槽,長布的末端放到水裡,另一端放到河邊的小路旁邊,負責搬運魚兒的放生者,將放生物倒入長布的凹槽裡,魚兒通過凹槽溜滑到水中。這種方式叫凹槽溜滑式。

放生環境陡峭,而且雜草叢生

這種方式適用于河邊、湖邊或海邊障礙物較多,挪動步子比較困難而且岸邊坡度比較大的情況下使用。如果坡度不夠,就不能選用這種放生方式了,否則會影響魚兒順利溜滑到水裡,所以這種情況應採用接力式放生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採用凹槽溜滑式放生方式時,最好選用布面較寬,耐拉的防水材料。如果寬度不夠,則難以形成較寬、較深的凹槽,魚兒在經過“凹槽”溜滑到水裡的過程中,很容易從“凹槽”中“魚躍”出來蹦到地上。

第四種,筒狀溜滑式。

是指把筒狀薄膜或較粗的筒狀軟管當做放生器具,魚兒沿著筒狀器具溜滑到水中。這種方式叫筒狀溜滑式。

這種方式一般是在岸邊坡度較大,特別是放生人員較少的情況下使用,也適合放生岸邊障礙物較多,挪動步子比較困難,而且坡度較大的環境。

筒狀薄膜

筒狀溜滑式的優點很多。

首先,這種方式可節省人力。放生的入口處和出口處各需要2人即可,因為放生的魚兒從入口進入,沿著圓筒就可直接溜滑到水中,這是凹槽溜滑式和接力式不能與之相比的。

雖然第三種“凹槽溜滑式放生法”也適合挪動步子較困難的環境,但需要有充足的放生人員,否則難以形成完整的凹槽。接力式同樣需要足夠的放生人員,否則將影響正常傳遞。

筒狀溜滑式靠近小路的一端

魚兒通過筒狀薄膜溜滑到水中

筒狀溜滑式末端

而這種放生方式,由於魚兒是在封閉的筒狀薄膜或軟管中溜滑到水中的,所以不必擔心放生中途魚兒滑落到地上,也不用擔心魚兒 魚躍”出來蹦到地上。這種方式還會增加魚兒放生過程中的舒適感。

需要注意的是,採用筒狀溜滑式放生時,最好用透明或半透明的防水材料,如筒狀透明塑膠薄膜等。因為魚兒在經過筒狀薄膜溜滑到水中過程中,可能會有個別的魚兒滯留在筒狀薄膜壁上,而透明或半透明的防水材料,會較容易地發現滯留在筒狀薄膜壁上的魚兒,避免不必要的失誤。

總之,能多掌握幾種放生方法,並根據放生環境的不同和人員的多少,選擇適合的放生方法,不僅可以比較順利地把魚兒放到水裡,縮短放生時間,還會減少魚兒在放生過程中的損傷,提高放生的實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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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行持的護生細節

1、行

(1)、日常走路、遛彎或騎車時,注意不要踩到、壓到腳下生靈。

(2)、夏秋兩季在高速路夜間行車,或者綠化帶旁邊行車,會有很多飛蟲撞到車前玻璃上,下車一看會發現很多昆蟲屍體、翅膀、胳膊腿,當生起慈悲心,儘量綠色出行減少開車,避免此類情況。

(3)、停車與開車時,應注意四周有無螞蟻蟲子爬行,避免輾壓。

(4)、停車後,開關門應盡速並留意有無飛蟲被關在車內。

(5)、如果路遇釣魚者,可向他要幾條魚用來放生,甚至如果彼此交流順暢,可以勸其不要再釣魚為樂!

2、住

(1)、在庭院裡傾倒水等液體前,先留意地面,避免沖到蟻窩等造成傷生。

(2)、不宜直接向下水管道傾倒沸水,管道壁上可能掛有蟲類。

(3)、生昆蟲的季節,趕上下雨,庭院裡不平的坑窪之處及時清理積水,避免昆蟲溺水,同理,在庭院裡放置有水的容器易造成昆蟲溺水。

(4)、夏季家裡花瓶中的水要勤更換,一般超過兩天容易生小蟲。換下來的水應倒入自然水域中而非拿去澆花,因水中可能已有蟲卵孵化中。

3、坐

(1)、我們在戶外或者公園、寺廟等公共場合就座時,可能腳下或者凳子下會有螞蟻、蜘蛛等昆蟲,因此我們入座時儘量先觀察一下。

(2)、不管是在室外、室內,如果是籐椅,就座時搖晃一下椅子。因為籐椅容易招螞蟻、蜘蛛等昆蟲。

4、臥

(1)、家中、寢室不宜使用蚊香而採用其他的防蚊方法,因為蚊香會傷害蚊蟲。

(2)、鋪被子時,先觀察一下被子上是否有蜘蛛等昆蟲落在上面。

5、吃

(1)、燒柴時,有時柴料中容易藏有小蜘蛛、螞蟻等等,宜將其放生後再點燃。

(2)、淘米、洗菜時,遇到米蟲、菜蟲,先將其放生再或洗或切。

(3)、婚慶、祝壽、過節、祭祀、朋友聚會、招待客人等等不宜殺生宴請,乃至時時不宜殺生宴請,不點殺活物。

(4)、培養注意衛生的好習慣,家中甜食碎屑、食物殘渣及時清理,堆積後易滋生小蟲螞蟻。

(5)、廚房裡的盤碗儘量不要留有殘水,否則可能會導致溺死飛蟲!

6、穿

(1)、儘量不穿或少穿絲綢類、皮草類服飾,因為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比如貂皮大衣,羊駝絨的圍巾等!

(3)、儘量不要為了攀比或炫富而去購買那些奢侈品,比如用鱷魚皮、鴕鳥皮等做的包包。

7、玩

(1)、子女教育方面,不宜捉昆蟲、小鳥等等生物做玩具,應培養小朋友的慈悲護生之心。

(2)、如果自家飼養小寵物,應照顧其一生,不應始寵後棄,拋之家外,造成其流離失所,悲慘痛苦。

(3)、父母、學校加強對青少年、熱戀男女講解樹立正確的戀愛觀及有效的身心健康教育,避免一著不慎。

(4)、已婚的男女生活更應審慎,避免不小心而“又不得不”墮胎,著實殘忍。

(5)、不要購買那些諸如象牙製品的古玩等!

8、樂

(1)、父母教育子女不要沉溺網路遊戲,尤其不能玩那些有“殺人”的遊戲,要保持內心的慈悲心。

(2)、看電影、電視時,不要隨喜那些戰爭大片、血腥殺虐劇情,亦不能隨劇情大呼過癮、出氣。因眾生無始以來皆是我等親人,應心生慈悲,憐其無明造業招致累累惡業。

(3)、不要參加那些以殺生、傷生為樂的戶外活動,例如釣魚、釣蝦、動物馬戲表演等活動,從內心樹立慈悲之心。

9、其他

1、不宜在河邊傾倒垃圾及廢舊電池等,水質污染會傷害水生物。

2、不宜出自身血,或導致他人身上出血。

3、就業方面不宜從事屠宰、廚師、打魚、打獵、以及漁具、獵具製作。

4、不要從事那些直接或間接傷害眾生的事業或工作。

10、生日應該怎麼慶祝?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樹立正知鑑定,了澈人生如夢,付諸實踐修行!》中說法:「如果我們在修行,當我們生日的時間,憶持眾生,生日而行放生,或者是說,在我們生日的時間想到父母的痛苦,我們為他們不殺生、行放生,乃至於連葷腥都不要去吃它,以表這個心態,那這時候我們就長的是功德,是壽命的功德;如果我們的生日不但不放生,反而殺雞、宰鵝、傷生害命、殺魚,這個時候我們所種下來的就是罪業,那就是短壽的罪業,甚至於說,傷害了生命是墮入三惡道的罪業。

總之,眾生是我們的親人,我們應該愛護他們,如同愛護我們自己一樣,但知易行難,我們只要明白佛法的真諦,從小事做起,一步一步踐行我們對眾生的慈悲心,自然就會知行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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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放生護生的迷思澄清

()、沒有完整的放生儀軌就不救生了嗎?

答:在緊急關頭,是做儀軌重要還是救生重要?有些時候,等到條件都具備了,眾生早就沒命了啊!應該說,在很多情況下,特別是遇到眾生危及生命的時候,只要能全力救生,即使沒有完成完整儀軌也是值得讚歎的,比那些眼睜睜地看著眾生身陷危難之中而不施救好上百倍、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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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一定要等某某高僧大德到場才進行,或至少留一些給高僧大德放嗎?

答:那麼這是不懂放生的概念!放生,不管誰放都一樣,這也不是搶功德的問題,這只是一個善良的慈悲之心,放掉牠們而已。試想,假設要釋放監牢裡面的犯人了,那突然來一個人說:「不要釋放、不要釋放,留一個監牢的不要放了,等十年以後另外來一個人再放。」你說那個被留監牢的人慘不慘?所以早一點把物命放了多好嘛!況乎有些時候,等到條件都具備了,眾生早就沒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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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聚餐中,物命不是我殺的應該跟我沒關係吧?

答:親人朋友聚會聚餐若有造成傷生害命之情事,如果不能勸阻親友不殺生害命,同桌共餐一同參與也有共業關係,因此,勸阻親友不殺生害命顯得尤為重要。若勸阻了親友不從,則該活物所烹之食可不食之,該傷生之活動可不參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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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了,難道牠們就不死了嗎?

答:凡一切眾生都在無常中,都會走向死亡,與放不放生沒有關係。而身為修行人應該以大悲之心對待眾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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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沒處理好就變成「放死」,造作惡業了?

答:由於放生儀軌時間太長導致某些物命死亡,或由於放生環境不適合造成某些物命死亡,或者被貪婪之徒重新捕獲等等,這種現象不能簡單地說是放生變成殺生。要知道,眾生從生到死,皆受制於因果,假如你盡力做了,牠還是於放前死亡或放後死亡,此均實屬因緣所使。在市場出售的那些物命,如果不去買來放生,牠們是註定要被宰殺的,今天再怎麼放生不當,沒有能全部挽救其生命,亦要比被人刀刃烹煮者幸之萬倍,故這對於被放者而言,使其少苦而終,且免受死後之劇烈痛苦,仍具備不小貢獻,況乎只要能挽救一部分生命,或僅僅讓這些生命與佛法結緣,仍具備積極深遠的意義,仍然是功德無量。要知道,釋放與解救他人的生命讓眾生幸福是永遠沒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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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放生,那邊有人釣、有人捕抓,這樣有什麼意義?

答:放生自有放生的功德,釣魚撈捕自有傷生害命的惡業,因果造作本不同,因果各了各的。且要知道,在市場出售的那些物命,如果不去買來放生,牠們是註定要被宰殺的。其實眾生從生到死,皆受制於因果,假如你盡力做了,即便放生不當,或沒有能全部挽救其生命,但只要能挽救一部分生命,或僅僅能延長眾生一秒鐘的生命,也仍然是功德無量,也應順行。當然,慈悲心故,為使物命安存活命,事先應該做場地勘查,以減少他人捕殺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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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連毒蛇都要拿去放生,這樣對嗎?

答:對於一般人的觀點,蛇類、螞蟻、蒼蠅、蟑螂、老鼠......都是人類的害蟲,都欲除之而後快!乃至一些知見不正的法師、仁波且還大力鼓吹除去害蟲是功德一件!其實,他們不明白,一切有情眾生皆是我們往昔的親眷,今日你殺害了牠們,便是殺害了你往昔的親人,造作殺業。再說,何謂害蟲?那是人類本位主義我執自私的觀點,換一個角度,人類以種種方式施設毒藥、器具、陷阱迫害這群眾生,乃至設法殺盡牠們的子子孫孫,並佔據牠們的生活棲地,誰的作為才如同惡魔?

當然,修行人慈悲以對,不管是人類或所謂的「害蟲」都是我們要關愛的對象,所以一切施放的物命都必須要考慮施放於適當的場域中,並為牠們三皈依,消除牠們的惡業,祈願牠們不再輪迴於三惡道中,得習正法,解脫輪迴苦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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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放生行為被輿論過分放大與扭曲

現今大眾媒體和網路上看待佛教放生輿論有所偏頗,往往不去譴責那些天天殘酷虐待和殺害動物的人,而對於佛教放生中存在的問題過於嚴苛看待。這背後的原因是多重的,既有對佛教的偏見,也有對於動物保護缺乏瞭解、沒有慈悲心的原因。許多人對於當今社會上的肉食文化、動物奴隸制中存在的問題缺乏批判能力,把殺戮現象常態化,缺乏動物倫理學的視角。更重要的是,許多人自己是吃肉的,所以,他們認可殺戮行為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對於素食的意義認識不足,對於保護動物個體的意義認識不足,還執著於人類中心主義。且因國人由於長期的無神論灌輸,由於鬥爭學說的薰染,由於逐利思潮的影響,不信因果,戾氣熾盛,貪欲氾濫,他們對於拯救動物免遭殺害的意義認識嚴重不足。

以人類中心主義論,當有綁匪綁架人質,索要贖金時,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員警都勸家屬不要輕易給付贖金,因為那樣一來就會鼓勵綁架人質的罪惡勾當。但是,家屬救人心切,往往寧願花錢也要拯救人質。每當這種事情發生時,我們可能對此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感到惋惜,但是,幾乎沒有什麼人會指責家屬,一般的反應都是痛恨綁匪的兇殘貪婪,如果綁架事件頻發,我們也往往會對員警部門打擊犯罪不力提出批評。反觀,其實今天佛教徒花錢贖買物命放生的舉動,與綁票家屬交錢贖人的做法毫無二致,卻被飽受批評!根本原因就是,當今人們缺乏護生理念,對於殺害畜生道眾生的做法毫無批評,完全認可,甚至法律還保護這種殺戮行為。

而佛教放生再有不足,再欠考慮,也是試圖減少殺生的善良之舉。放生活動有不足可以批評,可以勸告,應該改進,但是,對於當今社會上非常嚴重的捕獵、買賣、殺害、食用野生動物視而不見,對於虐食虐殺動物現象視而不見,對於食用貓狗肉的現象視而不見,卻只盯著放生考慮不周的缺點狠批,似有本末倒置、比例不當的問題。

從網路和媒體的報導看,現今對於放生存在的問題有過度渲染和誇大的現象:

1、以偏概全,往往把媒體上揭露出來的最嚴重、最糟糕的不當放生當作所有放生活動的共同特點。不是批評那些不負責任的不當放生,而是不分青紅皂白否定所有的佛教放生,這對於那些認真嚴肅的放生者是缺乏公平的。

 2、在指出放生不當的問題時,往往不能公正地、實事求是地承認放生活動帶來的正面影響。

佛教徒放生的努力應該得到充分肯定。今天在動保界一提到放生,幾乎所有人都不假思索地口誅筆伐。其實,如果在網上注意搜索相關資訊,或者與放生者多一點交流的話,就會發現放生者也不是許多人想像的那樣無知,那樣盲目。他們許多人都已經注意到了放生的複雜性,注意選擇合適的物種、合適的放生地點,開始注意放生過程、方法了。有的放生組織會請教從事水產養殖的業者,請教有關專家,儘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減少物命在放生過程中和之後的死亡,也注意避免外來物種入侵的問題。總之,那麼多人在放生,肯定有不夠如法、不夠科學的地方,但是不應該誇大,更不應該因噎廢食,一棍子全打死,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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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註:一切法義以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所說法為依歸,本文只能作為參考交流、薰陶鼓勵之用,不為正見法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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