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菩薩滅誓法
在佛菩薩面前發下了利益大眾的誓願,應該履行。但相反,如果是為自私、嗔恨、貪奪、傷害行人眾生利益而發的誓,無論該誓願是在什麼地方發的、向誰發的,是絕對不能履行的,不但不要還願,而且必須徹底懺悔助惡毀善的罪,特別是對騙子、邪師發下的誓,應該馬上取消!對邪惡不忠,恰恰就是離惡向善,不但無黑業,而且是功德的。但有人卻心有餘悸,怕所發誓言報應,為了安全放心,若有人發下對邪惡所守之誓言,心有掛礙,此時可依觀音菩薩滅誓法消除所發之誓願: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